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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三次分配都不懂,还想要共同富裕?”

作者:子 午 来源:遥望黎明

“连三次分配都不懂,还想要共同富裕?”

  某位画漫画传授致富方法的“教师爷”整了一篇漫画文章,讲解“三次分配”,很多网站和自媒体都在转载:

  看完这篇文章,笔者貌似懂了“三次分配”,又貌似更糊涂了。

  三次分配的说法好像最早出自“老教师爷”厉以宁:

  简而言之,一次分配按要素,二次分配要收税,三次分配搞慈善。

  十五大明确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当然还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按要素分配不就是按生产资料所有制分配吗?这貌似跟按劳分配似乎结合不起来啊。笔者马克思主义读得少,不要欺负我。

  前不久,笔者看到“共同富裕是差别富裕”的解释才豁然开朗,原来老板跟雇员之间是“按要素分配”,雇员与雇员之间是“按劳分配”,就是这么个结合。

  当然,在很多企业,老板或股东本身就在企业内部任职高管。2018年的行业薪酬统计显示,企业管理层与基层员工薪资差距进一步拉大,副总级以上年薪16倍于普通员工。而且这还是按照不同层级平均的结果,取普通员工的最低值以及高管的最高值,这个差距更恐怖。这还算不算“按劳分配”?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各职级平均年薪(万元)

  当然,这还不是造成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按照公开的信息,2018年中国各类型的规模以上企业的总营业收入达到了1049490.5亿元人民币,利润达到了6635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约为总营业收入的6.3%。其中,股份制企业总利润约为46975.1亿元(同比增长14.4%),占到了全国的七成以上。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可是全部由占到总人口极少数的老板或股东支配,没有雇员的份儿,由此产生的差距才是惊人的。

  可见,一次分配的结果必然造成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这跟穷人是“笨”还是“懒”没有丝毫关系。于是就需要用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来调节贫富差距。

  虽然厉以宁老爷子1994年就提出“第三次分配”,不过“三次分配”正式写进文件还是头一回。所以,那些经济学家、“教师爷”和媒体迫不及待地就跑出来争夺解释权。

  再说回开头提到的那位“教师爷”对三次分配的解释:

  虽然这位“教师爷”对“一二三次分配”的解释、特别是对“一次分配”的解释很扯淡,让笔者不得不费些笔墨在上面解释,但“教师爷”关于“三次分配”的这张图还是很生动的。

  “我自己的钱,凭啥要捐?”

  “捐赠以后,可能获得税收减免哦”。

  引导、鼓励富人捐款的方式,就是对捐款的富人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大概率会按照笔者上篇文章所疑虑的做法,那就是让富人搞慈善基金会、相应地减免税款。(参见《让比尔·盖茨在中国涌现,将是一场灾难!》)

  既然如此,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富人必然会算一笔账:是捐款减税划算?还是直接缴税划算?所谓“划算”,当然是尽量少把自己的财富拿出来。

  如此计较下去,笔者不得不疑心,三次分配会成为那些“不愿意共同富裕”的富人抵消“二次分配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

  笔者的疑心不是没有根据的。

  中国企业家俱乐部是柳传志、马云等人在2006年发起的一个NGO组织。8月20日,中国企业家俱乐部官方账号刊登了一篇文章《十位经济学家谈“三次分配”》:

  我们看看这些经济学家怎么主张的:

  厉以宁很直白地讲,“凡对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捐献,应该免税,让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这也是国外的一些经验。”这就是准备学习美国的做法了,恐怕不仅捐赠的部分免税,捐赠还可以抵税吧?

  苏京春讲,“参与第三次分配的主体仍然以企业为主,个人积极性仍有调动空间”,这是更明确地“学习美国”了,那就是让捐赠企业成立基金会,然后企业享有基金会资金使用的调配权。

  由此会带来什么样的问题,笔者在文章《让比尔·盖茨在中国涌现,将是一场灾难!》里已经讲到了。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穷人想要“共同富裕”,富人自然不愿意束手就擒,这是阶级矛盾。

  “教师爷”的这句“连三次分配都不懂,还想要共同富裕?”真好,穷人的确有必要弄懂什么叫“一次分配”,什么叫“二次分配”,什么又叫“三次分配”?千万别被经济学家和“教师爷”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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