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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锡良:对“滴滴公司”强制性改革的五条意见

作者:孙锡良 来源:微信号“孙锡良”

“滴滴公司”强制性改革的五条意见

孙锡良

对“滴滴公司”强制性改革的五条意见

滴滴网约车在连续发生命案之后,已经在整个中国激起了公愤,其之前的十多起性侵性骚扰案也被重新挖掘出来,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出现如此多的刑事案件确实比较罕见,这说明滴滴公司的营运管理问题特大,无序的网约车行业其实早已埋下先天性隐患。

出租车行业不是没有问题,但运转几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它的问题并没有那么显著和突出。

任何一个社会人,在看到一个不能带给自己安全感的超大公司出现时,恐惧是自然性的。前些日子,本人从道德角度和路径取向角度谈了“滴滴事件”的必然性,本来期待监管方对滴滴公司有新的监管政策出台,也希望滴滴公司自己能快速拿出整改方案,很令人失望,没看到。今天,我很想从强制性改革角度对网约车的运营提五点看法:

其一、必须将信息科技与安全监管统一起来。网约车,它之所以被大多数人喜欢,就喜欢在它的快捷方便,它的快捷方便又来源于信息科技的支撑。但是,在商业运营中,信息科技只体现到双方交互对接的方便,而没有体现在乘客的安全用车上面,在很多情况下,只能靠司机的自制力维系底线安全。

我们一直在强调独立自主的北斗导航系统很好用,我们一直在强调中国的大数据领先世界,我们一直在强调中国的天眼系统威力巨大。既然我们拥有如此多的超一流科技支撑,为何不能用于到网约车行业呢?当然,还有更多的新科技可以用于报警系统,“警察——商业公司——用户”三位一体的监控体系,现在只差推行。

网约车公司有没有权利抵制全程式安全监控和数据共享?我的看法是:无权。你的服务对象是公众,你的数据本就来源于公众,并不是你天生构建的数据系统,所以公开数据具有天然责任性,如果你想抵制,那好,请自动退出网约车行业。

其二、网约车行业必须构建职业性的从业队伍。滴滴公司,与其说是一个公司,不如说是一个大杂烩,不如说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的大本营,不如说是三教九流的大联盟。它的从业人员有工作意识,没有职业意识,他们并没有非常认真地把自己的营运工作看成是一种职业行为。不能简单讲网约车司机都是坏人,但可以认为网约车司机都是缺少职业责任感的集合体,它们根本找不到组织存在感,他们认为滴滴公司就如同菜市场,想进就进,想走就走,方便是方便了,但这种无序的“方便”就很容易成为罪恶的温床。绝对的自由必然产生绝对的恶果。找不到组织的职业,其从业者就是以一种游戏心态活在虚拟空间。

社会在发展,职业也在发展,但无论怎么发展,只要人类还没有到零犯罪率时代,任何职业都需要组织性规范,中国的网约车是“有人赚钱,无人管理”的局面,建立“职工组织”应该成为政府下一步对滴滴公司的基本要求。凡属无组织的网约车都必须视为非法营运,一方面要提醒乘客,坐这类黑车,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样,也要告知这类黑车司机,一旦发现,应当严惩。

其三、拆分滴滴公司势在必行。前些年,网约车有滴滴公司、快的公司和Uber公司,现在,都穿上了同一条裤子,都凑合到一起吸血,这样超级明显的垄断资本竟然还能堂而皇之地运行,所谓的反垄断调查竟然无声无息!是什么力量在对抗公众?毫无疑问是资本。按网约车的用户量和发展趋势,至少要拆分成五家以上的公司。中国不同于小国,人口优势就是网约车公司的前景所在,如果任滴滴公司垄断下去,无论死多少人,都不足以让滴滴公司真诚反省和认真整改,巨大的市场空间会让它泯灭良心,会让它视生命如草芥。不要看他们勉强给出了“道歉”,但这个“道歉”很虚伪,是全国人民压力下的假情假意。当年,美国的洛克菲勒公司一次性被拆成三十多家,美国能做到,中国难道做不到?

可以下结论:不拆分滴滴公司,它的管理不会有任何起色。

可以呼吁:不拆分滴滴公司,不应该让它获得股市融资权。

其四、中国的网约车入职必须设适当的门槛。网约车的大量存在,说明简便出行的用车市场巨大,出租车多年来一直以高门槛的模式运行,虽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但对从业者构成了相当程度的制约。网约车虽然不一定要求按出租车标准设置门槛,但应该有适当的门槛设置,除身份真实性验证之外,还应该有职业教育过程,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经济上还是需要设定适当门槛,比如一定限度的押金制度(以五至十万为宜)。特别要注意的是:网约车押金不能由网约车公司管理,而应当交由监管部门设定的全国统一账号静态管理,不允许投资,也不允许挪用,一旦网约车司机有违法行为对乘客造成了实质伤害,押金可以临时性作为应急处置资金,避免其逃避责任。

其五、对构建在网络平台的网约车营运公司融资要进行严格控制。毫无疑问,中国正处在网络大泡沫时代,只要冠之以“互联网+”,都能在资本市场获得高估值,即便象摩拜、小黄车这样的亏损企业都能轻易被估出几十几百亿的市值,这是不可想象的,滴滴公司被估值几千个亿就是个荒唐的笑话,若真以此估值上市,那就是赤裸裸地吸血。它连正常营运管理的能力都不具备,竟然能获得这样高的估值,伤害的是谁?网约车公司获得高估值的最直接恶果是“刺激烧钱”。这些老板为什么不怕亏钱?为什么不怕破产?因为它有高估值,不担心没有接盘者。如果这些毫无科技含量的网络公司随时有倾家荡产的风险,你看他们还敢胡作非为吗?还敢烧钱如烧纸吗?

在未能有效改善安全监管措施的情况下继续允许滴滴公司融资是对人民群众生命的漠视,是对大量“烧钱公司”的一种自由主义纵容,更直接点讲,就是在引导一个“烧钱暴富”的新潮流。

滴滴公司,本质上是一家“三无公司”,无合法牌照的情况下一步步做大,无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一步步融资,无严格追责的情况下一步步害人。

它的成长反映了资本力量的无法无天,也反映了资本无序扩张的现实困境,滴滴背后的力量到底有多强无法明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违法的道路上能做到估值几千亿的力量绝不是平凡的力量。

一家游走在法律边缘长大的公司,在没有法律惩处它的窘境之下,受害者只能靠资本的“良心”得到些许的补偿,这是很悲伤的“互联网创新”,如果公众都只图简单的方便,那每个人都可能是方便的受害者。

十字架后的魔鬼何时走开?且看且等待!

写于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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