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打印

周新城: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作者:周新城 来源:察网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周新城

当前,经济学界正在热烈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问题。这是一个好现象。它意味着经济学界的兴奋点从西方经济学转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上来了,摆脱了迷信西方经济学的枷锁,而且密切联系中国的实际问题来研究经济问题了。

一、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必须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研究生产关系

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要搞清楚它的研究对象。这个问题不搞清楚,讨论就成了一笔糊涂账,变成各说各的了。

政治经济学应该研究生产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德文第一版序言中明确地规定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他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2004)这里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都属于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广义的生产关系。思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指出:“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马克思、恩格斯,1995)马克思第一次揭示出它对于整个经济学的意义,从而使最难的问题变得简单明了。

列宁也是这样看的,他说,政治经济学绝不是研究物质的“生产”(这是工艺学的对象),而是研究人们在生产中的社会关系,生产的社会制度,“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资本论》就是专门研究现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的”(列宁,1995)。这种生产关系被物的关系掩盖着,是通过物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所以“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列宁,1995)。

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是具体的。人们在生产和交换时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世代又各不相同。因此,经济学的研究不能脱离社会制度、脱离具体国情来探讨超越时代、超越社会制度的一般的东西。恩格斯说:“谁要想把火地岛的政治经济学和现代英国的政治经济学置于同一规律之下,那么,除了最陈腐的老生常谈以外,他显然不能揭示出任何东西。”所以,他明确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它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个个别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而且只有完成这种研究以后,它才能确立为数不多的、适用于生产一般和交换一般的、完全普遍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1995)

毛泽东对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指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生产关系。按照斯大林的说法,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即: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产品分配。”(毛泽东,1998)但是,生产关系是与生产力、上层建筑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所以,“要研究清楚生产关系,就必须一方面联系研究生产力,另一方面联系研究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当然,主要还是研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和上层建筑这两方面的研究不能太发展了。生产力的研究大发展了,就成为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了;上层建筑的研究太发展了,就成为阶级斗争论、国家论了”。他主张,政治经济学应该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中研究生产关系的运动和发展。他提出:“我们要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平衡和不平衡、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平衡和不平衡,作为纲,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问题。”(毛泽东,1998)他批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形而上学观点时,指出:政治经济学“当作一门科学,应当从分析矛盾出发,否则就不能称其为科学”(毛泽东,1998)。分析矛盾,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这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表述不完全一样,有时着重点也不同,但基本思想是一致的。我们可以从经典作家的论述中概括出以下三点:第一,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的。研究生产关系,应当联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但不等于说,生产力和上层建筑也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方法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研究生产关系。第二,人们的生产关系是通过物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经济学的研究不能停留在对物的关系的描述上,而要抓住物与物的关系背后的人与人的关系。生产关系中本质性的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本质是隐藏在现象后面的东西。“人的认识总是先接触现象,通过现象找出原理、原则来。”(毛泽东,1998)要做到这一点,靠显微镜、化学剂是不行的,必须运用抽象的理论思维。没有理论思维能力是把握不了生产关系的本质的。第三,生产关系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社会制度下生产关系是不一样的。因此,经济学应该着重研究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下生产关系的特殊的运动形式。即使是各个社会共同的规律性,也应该是从不同社会各自特殊的规律性中抽象出来的共性,而不是离开特殊规律主观地臆想出来的。经济学必须研究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生产关系的本质及其运动,不要把精力放在虚构某些抽象的仿佛适用于一切社会的原则(例如,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资源是稀缺的、私有财产是永恒的等)上,不能把这些原则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

上面说的道理,是众所周知的马克思主义常识,然而在当前经济学研究中却往往被某些人遗忘了。一些学者根本不承认经济学应该研究生产关系,甚至连生产关系这一范畴也予以否定。他们谈论经济学时,脱离社会制度,不讲所有制,不讲生产关系,而是照搬西方经济学的一些原理,臆想一些永恒的“普世价值”(例如人的理性、公平、正义等),从这些臆想的东西出发来研究经济问题。这种做法一度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主流,占领了讲坛和刊物,以致谬误流传,危害不浅。

明确了一般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我们就好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得出来的理论成果。这个“中国具体实际”,最基本的就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最基本的国情。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定意义上说,也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学,它的研究对象应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牢牢把握一条:我们要研究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

二、生产关系是一个具有多层次内容的系统

生产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不是单一的东西,而是一个具有多层次内容的系统,在这个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不是互相并立地存在的,而是有着隶属关系,其中有的属于本质层次的,有的则属于现象层次的。它们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概括来说,经济关系有这样两个层次的内容。

第一,是反映社会经济形态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社会经济关系。生产始终是“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马克思、思格斯,1995)。人们在生产中必然发生构成这种社会形式的独特特征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的实质和基础是所有制关系。这类经济关系说明的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关系和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正是这类经济关系决定了生产的目的,即生产是为谁的利益进行的,决定了社会的阶级结构。每一种社会制度都有它自己固有的、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区别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社会经济关系构成了该社会制度的质的规定性,决定了它的特点和历史特殊性。

第二,是在具体组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组织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是在经济具体运行过程中、资源配置过程中发生的,它说明的是各种生产要素相互结合的具体形式和特点,例如劳动的分工、专业化和协作,生产的集中化和联合化,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方法,调节经济运行的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等。这类经济关系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适应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一般的需要的,因而往往可以存在于几种不同的、甚至所有的社会制度之中,显示出超越于社会经济关系的某种共性: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受到不同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因而必然要反映和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这两类经济关系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具有从属关系的有机整体。在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这一系统中,社会经济关系是决定性的、第一位的,因为它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性质;组织经济关系是从属的、第二位的,因为它虽有其相对独立的一面,但归根结底要依赖于社会经济关系,成为社会经济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

在任何社会里,经济关系都要凝结为各种各样的经济制度。既然经济关系的内容是多层次的,而且具有内在的隶属关系,它反映到制度上,经济制度也应该是多层次的、有隶属关系的系统。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是社会基本制度,它在制度系统中是决定性的、第一位的;体现组织经济关系的,是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它是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从属的、第二位的。

政治经济学应该全面研究生产关系,既要研究社会经济关系,也要研究组织经济关系;既要研究决定社会制度本质的经济关系,也要研究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发生的经济关系;既要研究基本制度,也要研究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

在对待经济关系的两个层次问题上,资产阶级经济学有一个变化过程。在资本主义上升阶段,面对着反封建的任务,资产阶级的利益与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反映当时资产阶级利益的古典经济学家,不仅研究了组织经济关系,即研究如何组织具体的生产、交换、分配的问题,而且敢于深入分析社会制度内的阶级矛盾,敢于研究社会经济关系。尽管他们还带有阶级的局限性,但他们具有追求真理的勇气,能够揭示社会经济制度的本质。随着资产阶级统治的巩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任务发生了变化。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即揭示资产阶级无偿占有无产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经济关系,对于巩固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利的。因此,他们把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永恒性当作既定的前提,想尽一切办法为之进行辩护。他们的任务只是把资产阶级的经营当事人的观念加以系统化、理论化,只是研究怎样合理地配置各种生产要素,怎样才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也就是出点主意,帮助资本家避免风险,多赚点钱,而竭力粉饰、否定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回避分析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即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换句话说,他们只局限于研究组织经济关系,而不再研究社会经济关系了。这也就是他们往往把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规定为“资源配置”,把经济学看作是一门“致用科学”的缘由。应该承认,西方经济学研究经济具体运行层次的问题还是有一定成就的,而这一层次,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又有许多共同之处,这就是有人认为西方经济学管用的一个原因。有的人在吹捧西方经济学的时候,往往说它能够解决具体问题,能够解释现象,而忽视西方经济学最大的毛病是不愿也不能揭示资本主义的本质,而是掩盖这种本质,不肯研究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关系,因而看不到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看不到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他们是资本主义的辩护士,这是由他们的阶级立场决定的。马克思把这些经济学家称为庸俗经济学家,并不是说他们一点都没有可借鉴之处,而是说他们不愿、也不敢分析社会经济关系,于方百计地掩盖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这就是他们的“庸俗”所在。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一直注意研究这两类生产关系,但不同时期的侧重点不一样。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我们侧重研究社会经济关系,揭露资本主义的本质,阐述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雇佣、剥削关系,分析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论证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我们不想建设资本主义,因此资本主义经济是怎么具体运行的,即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组织经济关系,不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即使研究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机制,也是为了进一步揭示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关系,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必须组织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增加物质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要阐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研究社会经济关系,揭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且要为具体的经济运行提供理论支撑,要研究具体的经济运行层次的问题,资源配置层次的问题。这方面的研究,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忽视了。一说到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就仅仅是所有制、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关系以及分配方式等社会经济关系,而谈到具体的经济运行问题,例如谈到商品供求曲线等,仿佛是西方经济学的专利。这是不正常的。

应该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要分析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关系,要阐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及其优越性,而且要研究经济运行层次的具体问题。这两个方面都是经济关系,政治经济学都要研究。而研究经济运行层次的问题,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显得格外重要。因为我们的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具体的经济体制、运行机制,这就需要揭示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矛盾,探讨解决办法。不深入这方面的研究,就不可能完成历史赋予政治经济学作为改革的理论支撑的任务。我们应该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学说,占领经济运行层次这块阵地,不能把这块阵地拱手让给西方经济学。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经济运行学说,当然可以吸收西方经济学中对我们有用的东西,但绝不能照搬,必须进行批判、扬弃。

谈到经济运行层次的问题,必须牢牢把握经济运行机制是具有两重性的:一方面,它反映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一般的要求,因而不同社会制度具有共同之处;另一方面它是在一定社会制度中运行的,与社会基本制度密切结合在一起,而且是从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社会基本制度的内涵就是社会经济关系)的,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因而必须反映社会基本制度的特点和要求,为巩固和发展基本制度服务。在现实生活中,脱离基本制度而独立存在、孤立运转的运行机制是不可能有的。比如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它不可能脱离运用这种方法、手段的主体而独立存在、独立运转,决定性的问题是,谁来运用这种方法、手段,以什么目的来运用这种方法、手段。市场经济从来不是决定性的东西,它总是从属于基本制度的。

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经济运行的学说,必须把经济运行机制如何反映基本制度的特点和要求说清楚,这一点恰恰是当前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薄弱环节。

三、必须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来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必须搞清楚两个问题: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是怎么形成的,二是它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这两个问题,都必须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来回答。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一生科学研究的两大发现之一。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这是社会发展最基本的规律。我们必须依据这个规律来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

人们要生活,就必须有必要的生活资料。而要获得这些生活资料,就必须进行物质生产。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们不仅和自然界发生关系,而且人们相互之间也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人们同自然界做斗争,利用自然界来生产物质资料,并不是彼此孤立、彼此隔绝、各人单独进行的,而是以人群为单位,以社会为单位共同进行的。不同其他人发生社会关系的孤立的个人不能进行物质生产,也是难以生存的。生产任何时候都是社会的生产。像鲁滨逊那样的人只存在于文学中,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有的。西方经济学喜欢从孤立的个人出发研究经济问题,这是虚幻的、想象的,而不是现实的研究方法。任何生产都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进行。离开生产关系,就不会有物质生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彼此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1995)。

但是,人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愿望自由地选择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的性质客观地决定的。有什么样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的变化,随着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和改变。生产的变化和发展始终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的,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先是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然后人们的生产关系依赖这些变化、与这些变化相适应地发生变化。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

这井不是说,生产关系不影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不依赖于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同时又反过来影响生产力,加速或者延缓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符合生产力的性质,适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它就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不符合生产力的性质,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它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且生产关系不能长久地落后于生产力的性质,长久地落后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生产关系迟早必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体系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就会遭到根本的破坏,整个生产就会破裂,生产就会发生危机,生产力就会遭到破坏。这就叫作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里对这一规律有一个经典的表述,他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恩格斯,1995)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当然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人们必须认识和掌握这一规律,按照这一规律的要求办事,利用这一规律来为社会谋福利,不能无视甚至违背这一规律,违背客观规律,一时也许感觉不到危害,但早晚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因为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应该认真理解和掌握这一规律,努力运用这一规律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正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确立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一规律,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我国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面对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尤其是苏联援建的156项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以个体私有制为基础的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工商业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了。党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体两翼”),解决工业化与私有制之间的矛盾。”三大改造“虽然存在要求过急、形式简单、工作过粗等问题,总的来说,按邓小平的说法,工作做得很好,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奠定了制度基础和政治前提。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应该用浓彩重笔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

但是,当时我们对我国的社会发展阶段缺乏清醒的认识,没有看到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三大改造时搞成单一公有制了。这就不符合生产力发展需要,超越了阶段。改革开放以后,我们重新认识国情,到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来制定路线和政策。十三大是这样分析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社会化、现代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在经济上就是要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十三大指出:“我国当前的情况是,一方面,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另一方面,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突出的景象是:十亿多人口,八亿在农村,基本上还是用手工工具搞饭吃;一部分现代化工业,同大量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近四分之一的状况,同时存在。生产力的落后,决定了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很低。”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十三大提出,在经济方面,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并不要求纯而又纯,必须“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

以后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十三大的判断是正确的。到十五大,我们正式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并把这一条写进了宪法。也就是说,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都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基本经济制度。

从十三大的论述来看,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之外,还需要有非公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作为补充,其根据是生产力落后而且发展不平衡,许多地方、行业生产力不具有社会性质。这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出发,运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得出的科学的结论。

有人不赞成这样的分析,他们从“经济人假设”出发,认为之所以允许私有制存在并鼓励它发展,是因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私有制符合人的本性。自私是人的永恒的本性,所以私有制也是永恒的,不可能消灭。他们甚至提出:“中国共产党经过改革开放最大的收获可能在于弄懂了人都是‘经济人’。因此一切的政策策略都要以此为出发点。”仿佛十三大提出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依据就在于此。说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这种说法本身就是历史唯心主义的,反科学的,自私是一种观念,它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而不是什么人的亘古不变的本性。从经济人假设推论私有制存在的必然性也是错误的。按照他们的理论,私有制是自古就有的,然而历史事实表明,人类社会的原始社会就不存在私有制,私有制只是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才出现的。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私有制将被消灭。我们是历史唯物主义者,必须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来研究和制定政策,绝不能用抽象的人性论来解释我国的经济政策。

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不高,发展又不平衡,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最大的特点是,既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又有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私有制(其中主要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即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两种因素并存。就生产目的来说,既有满足人民需要的经济,又有追逐剩余价值的经济。就分配制度来说,既有按劳分配(在这个范围内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又有按要素分程(在这个范围内,还存在剥削和两极分化)。就经济运行来说,既有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在起作用,又有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在起作用。正因为两种因素并存,所以我们的社会主义还不大合格。只是由于社会主义因素处于主体地位,起主导作用,所以从总体上说,我国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性质决定的。

这两种因素,性质上是不一样,它们之间必然产生矛盾和斗争。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可以从这两种因素并存和斗争中找到解释。而这种矛盾和斗争决定着未来发展的方向:是朝着社会主义较高阶段发展,还是像苏联那样倒退到资本主义去。两种因素并存与斗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显著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科学地阐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因素的客观必然性,研究它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的状态,预测它们之间矛盾未来的发展。

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不是凝固不变的,它是一个不断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更是这样,它应该向较高级阶段发展,最终要走向共产主义。毛泽东运用彻底的辩证法,指出社会主义像其他事物一样,有一个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我们应该用这种观点来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不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万岁吧。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我们必须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来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还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但与十三大时候相比较,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以及生产力的社会化程度显然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生产力更加社会化了,一个大企业的经营决策往往很快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生产力发展的新状况,客观上有两个问题提上日程:一是必须把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尤其是要努力把国有经济做大做强做优;二是必须正确对待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在继续鼓励、支持它们发展的同时,加强对它们的引导,使它们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

上面讲过,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适合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的,在生产力具有社会性质的地方,公有制经济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正因为如此,我们一直坚持生产资粹公有制经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许多地方生产力不具备社会性质,所以我们在公有制之外,允许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但我们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不仅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也保证了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健康地发展。

在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生产力越来越具有社会性质的今天,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要求,我们理应大力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这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我们提出要把国有经济做大做强做优,这不仅是宪法对国家机关规定的任务(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也不仅是加强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保证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更是因为,这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一规律的客观要求。一切私有化的主张,都是违反客观规律的,都会束缚甚至破坏生产力的。然而由于多年不讲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客观经济规律,一些理论工作者和领导干部往往忘记了这个规律,那就不能从根本上识别私有化的错误所在。

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把国有经济做大做强做优,批判一切私有化的言论和实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反而要萎缩(所谓“国退民进”),这是违反客观规律的,最后必将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另一个问题是要正确对待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有一种说法,认为私营经济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我们发展经济必须依靠私营经济,甚至要求私营经济应该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这样经济才有活力。究竟怎样评价资本主义性质经济的作用,针对这个问题,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理论,进行具体分析。

不可否认,资本主义经济在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的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是先进的生产关系,它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思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的积极作用。他们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马克思、恩格斯,1995)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情况就发生了变化:“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这个曾经仿佛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现在像一个魔法师一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法术呼唤出来的魔鬼了。几十年来的工业和商业的历史,只不过是现代生产力反抗现代生产关系、反抗作为资产阶级及其统治的存在条件的所有制关系的历史。只要指出在周期性的重复中越来越危及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生存的商业危机就够了。”(马克思、恩格斯,1995)所以,不能笼统地赞扬资本主义经济是先进的生产关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对此必须结合当时具体情况,作历史的具体分析。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之所以不仅允许而且鼓励支持私营经济发展,不是因为私营经济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而是因为生产力水平不高,发展又不平衡,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而私营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生产目的是追逐剩余价值,不可避免会产生剥削和两极分化,这显然是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相矛盾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作用是具有两重性的:一方面,它有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它又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我们对待私营经济的政策也包括两个方面,既鼓励、支持私营经济发展,又强调要引导私营经济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生产力越是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是提高,越需要加强对私营经济的引导。现在存在一种倾向,对私营经济只讲鼓励、支持,不讲引导,这是一种片面性。不注意引导,就会加剧私营经济与社会主义的矛盾,也会影响私营经济本身的健康发展,这是很危险的事情。

做大、做强、做优国有经济,加强对私营经济的鼓励、支持和引导,这两项工作都是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的要求的,都是根据当前经济形势按照这个规律引申出来的任务。这两项工作是密切相关的,做大、做强、做优因有经济是加强对私营经济的鼓励、支持和引导的前提。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讲实力的。如果国有经济实力不强,就没有能力鼓励、支持和引导私营经济发展。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我们必须密切注视着经济情况的变化,善于运用这一规律结合实际来制定方针政策,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发展不出现重大失误,进而使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朝着更高阶段发展,最终迈向共产主义。

参考文献

[1]列宁,1995,《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2]马克思,2004,《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3]马克思、恩格斯,199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4]马克思、恩格斯,199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5]马克思、恩格斯,199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6]毛泽东,1998,《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



//www.pegstown.com/wzzx/llyd/jj/2018-08-06/51809.html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