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常态是什么?创新驱动?市场主导?从城乡二元到一元?实际上,当前经济的全局性问题是,我国多数财富掌握在资本主义企业主手中,用于剥削劳动者,攫取更多的利润,广大劳动者的收入无法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加,这就必然使产品供过于求的情况越来越恶化,使资本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日益显露和尖锐化。大面积的产品产能过剩,表明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已在我国加快发酵,由此必然引发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新矛盾。我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达到这样的程度,在其制约下,必然会促使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开始发生变化。
自从2014年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提出我国经济正步入新常态之后,新常态迅速成为出现频率很高的新词,经常出现在各种重要会议的文件中,理论界对怎样理解和应对新常态的讨论也不断升温。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更根本的层次谈谈对新常态本质的认识,并简述新常态下如何争取新发展。
一、应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去认识新常态
由于新常态的提出基本上处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急速下滑时期,许多人首先从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理解新常态,认为我国经济体量很大,无法以过去那种高速度继续增长,以前高速增长的常态不能不转为中高速的新常态。有的经济学家说:“怎样理解新常态呢?这是相对于我国前一段时期超常的经济高速增长而言的。”有的学者还运用经济模型进行数据验证,说明进入中高速增长速度是新常态。有的研究者不同意当前已经进入新常态,理由是我国经济增速波动太大,很难视为经济发展新稳态的表现,同样是以增长速度的变化去说明新常态。
跟随这种思路,很多讨论者都从影响经济增长速度的要素去探讨进入新常态的原因,其依据大致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制约生产的发展;人口增长率下降,人口红利消失,导致劳动力紧缺和工资持续提高;技术进步缓慢,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乏力;资本报酬递减引起资本积累速度趋缓,等等。有人更具体地分析技术引进低效和自主创新不足,从技术进步迟缓去寻找增长速度下降的根源。
这些意见在分析角度上虽有不同,却是都停留在增长要素与增长速度的关系上去认识新常态。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就经历过三次经济增长速度的剧烈下滑,如从1978年的11.7%下降到1979年的7.6%,1980年的7.8%,1981年的5.2%;从1988年的11.3%速减为1989年的4.1%和1990年的3.8 %;从1996的10.0%降低到1997年的9.3%,1998年的7.8%,1999年的7.6%
不过,这几次增长速度的迅速下降都发生在传统经济制度向新经济制度转变的初期。那时,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和市场经济制度都还处在初建和成长阶段,都在发挥其促进经济的积极作用,还没有出现重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矛盾,某些经济结构出现一时性的不适应,虽然也影响到增长速度,但社会经济关系的阶段性特征并没有改变。因而,几次增长速度急速下降后都能够较快地大幅回升。1978-2004年间,中国的GDP年平均增长率达到9.4%,这说明三次增长速度的剧烈下滑并没有改变经济发展的常态。可见,增长速度的减缓虽是“新常态”的一个表征,但不能仅从增速的变化去辨别经济发展态势是否正常。
2014年7月29日,习近平在中南海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再次提到新常态,强调“要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共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段话对我们正确认识新常态的本质特征给出了重要的提示,即进入新常态不仅仅是增长速度快慢的变化,而是一个具有“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新时期。我们应该深入分析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从中探索足以反映阶段性变化的重要特点,认识新常态的本质。
我国也有一些专家力图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去说明新常态。例如,有的学者根据发展经济学理论,把新常态说成是我国从城乡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转变。有些专家把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视为新常态,但具体说法各有差异,如有人认为是从要素驱动型转变为创新驱动型的发展方式;有的说是从粗放数量型转变为集约质量型的发展方式;有人提出是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发展方式转变。有些论者则认为全球正而临着深度结构调整期,我国要“惠民生”也必须“调结构,保增长”,进入新常态就意味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新时期。至于经济结构究竟指什么,不同人从产业结构、资源配置结构、城乡结构、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结构、金融与实体经济结构到供应消费结构等加以说明,观点五花八门。有人则认为新常态应是中国从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向现代发达经济体过渡的新的稳态发展路径。
这些观点确实点到了我国值得重视的一些重大经济问题,它们必需花大力气加以解决,解决过程中发生的变化也标志着我国经济发展前进的必经阶段,但是,只以其中的某个变化当作我国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却是片而的,没有抓住社会的基本矛盾和新时期的本质变化。例如,有的观点提到的方式转变实际上是相对的,如“粗放型”和“集约型”生产会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改变其标准,不能作为新旧常态的界线;有些生产方式是互相交叉、共同存在的,例如,根本不存在只有创新驱动而没有投资驱动、要素驱动的生产方式,各种驱动是互相结合的,在技术创新条件下的投资才是最有力推动经济发展的方式,而且创新也是相对的、不断前进的,存在于各个时期,不是某种经济发展态势的判断标志;经济结构的调整是不断进行的长期过程,没有起点和终点,如产业结构、资源配置结构、供销结构的平衡就不是固定而是暂时的,经常会被打破,必然要根据各个时期的需要和条件不断调整,根本不存在稳定的态势.即所谓的常态.哪里还有新旧的差别?至于把新常态说成是我国从城乡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转变,它的前提,即我国是否具备开始这种转变的条件,本身就遭到质疑,而且,即使存在这种转变的可能性,它必将改善我国的经济结构,减少经济问题和矛盾,促进经济更快发展,这与当前的经济急速下行趋势恰好相反,很难说明新常态出现的缘由。
那么,应该从哪些方而去说明新常态的阶段性特征呢?这就需要了解什么叫作常态,明确常态的定义。
所谓常态,指的是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事物依照其固有的规律正常变化发展和比较稳定的状态。只要环境条件不发生重大变化,客观规律就会正常发挥作用,事物就会按正常、稳定的状态去发展,这就叫常态。反之,如果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原有的规律作用的情况(如影响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就会随之改变,甚至不复存在,事物发展的状态就可能发生变化,亦即从原来的发展态势进入另一种态势,即新常态。社会经济关系也是一样的。关键在于准确找到足以引起整个社会经济改变发展状态的根本条件。它就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作为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基础的社会生产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必然导致经济规律作用的变化。它们的变化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改变社会经济发展的固有趋势,使经济按照新的态势去发展。因此,要了解经济发展常态的更替或新常态的本质,必须从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根本条件和情况去辨识。
可见,仅从经济发展的个别方而去界定新常态的阶段性特征是远远不够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而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我们必须沿着这个方向,掌握客观条件和经济规律的变化,分析叠加的各种矛盾,寻找出主要矛盾,并根据社会矛盾的脉络,看清新时期内涵的深刻变化,从本质上理解新常态。
二、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认识新常态的本质特征
我国不少专家认为,从劳动力、资本和全要素生产率等方而看,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并未大幅度下滑,仍有保持高速增长的潜在力量。为什么实际增长率与潜在增长率之间竟然会发生巨大的差距呢?
导致我国近年来经济增长接连下滑的原因很多,主要是高位固定资产投资难以持续、产业结构失调、技术创新进展缓慢、生态环境恶化、资源约束增强、市场秩序混乱、腐败严重、产能和产品大量过剩等。在影响经济增长的这一系列问题中,主要难点,或者说主要矛盾是产品大量过剩。这是因为,相比之下,资源、创新、投资、产业结构等问题涉及的基本是生产环节和供给方而的因素,无论是产业结构调整或是管理和技术创新,都仍然是生产领域的促进要素,它们的改善虽有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但创造出的大量产品能否被吸收和消费,则制约着再生产过程能否持续和发展。而产品大量过剩导致市场滞销、竞争加剧、资金周转困难、成本增加、利润率下降、开工不足甚至倒闭、实体经济资本外移并引起虚拟经济泡沫、劳动者收入下降、消费资料购买力萎缩等,反映的社会供求关系脱节则是最根本的经济结构,涉及的是全局性的问题,也是经济发展方式转换是否有效的最终标志。不仅如此,大量过剩表明,同我国几十年来生产力高速发展相比,当前市场的出清能力显著低下。尽管政府实行各种限产压产措施,厂家也使尽各种解数,众多企业依然困难重重;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连规模压缩后生产出的产品也无法完全消化。巨量产品过剩的存在不仅堵塞了社会生产的进一步扩展,连既有的规模也难以为继。
然而,我们还要进一步探寻造成严重过剩的原因是什么。从供给方而看,主要是由于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生产盲目扩张,而地方政府缺乏全局眼光,片而追求GDP的增长,对生产布局引导不力,调控失措,脱离社会经济的实际需求,造成过多的产能和产品。从需求方而看:一是国际市场扩展乏力。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普遍出现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总量需求增长缓慢的特征,加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关税壁垒纷至沓来,使得我国产品的国际销路出现萎缩。二是市场销售困难,实体经济利润率下降,资金转向虚拟经济,工业企业家信心指数回落,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私有经济投资实业的意愿锐减。在经济旺盛时期建造起来的大量产能已经闲置不用,更谈不上新的建设需求,致使大量生产资料销售困难,积压严重。三是社会生活消费总水平长期低下,而且近年来增长率呈下降趋势,琳琅满目、数量巨大的国产生活用品无人问津。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我国生活消费对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11年为61.6个百分点,2013年前三季度只为45.9个百分点;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2011年是17.1%,2013年前三季度降为12.9%。总之,社会需求方而的以上问题导致需求总量低于生产总量,形成严重的产品过剩。实际上,从三种需求的关系看,生活消费水平低下又是产品过剩的主要矛盾。因为,正是由于生活消费需求不足,产品销售困难,抑制了新的投资意愿,也减少了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形成国内需求的全而萎缩,而内需不足则提高了对国外市场的依存度,加大了外贸形势对经济增长的不利牵制作用。
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导致我国生产的生活消费品大量过剩?主要根源就在于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悬殊。一方而,产生了人数日益增多的千万、亿万富豪,他们虽然拥有强大的“土豪式”消费力,但其追求的是高级外国奢侈品、豪车名表珍宝和国外的挥霍生活享受,只为国际资本在中国创造了世界最大的奢侈品市场和豪车市场。因此,相对于他们的巨大消费力,他们对本国产品的消费贡献是十分有限的。另一方而,广大劳动者的收入长期处于十分低下的水平,他们普遍具有改善生活质量的迫切愿望,并非没有更多的生活消费的需要,却因低下的收入所限没有足够的购买能力。如果考虑到我国农村还有近亿的贫困人口(农村的贫困标准是年收入625元人民币!),城镇居民还有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140万人,整个劳动阶层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就更加微弱了。在消费水平低下而且增长缓慢的条件下,企业为了减少产品积压,纷纷缩小生产规模,在行业间引起连锁反应,结果造成大而积的产能过剩。2009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监测的24个重要工业行业中,有19个出现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到第三季度,产能过剩产业就升到21个。[2]另据有的专家估算,"2012年,中国产能利用率为57.8%远远低于1978年以来产能利用率72%-74%的平均水平”。正因如此,我国出现了日益严重的生产迅速增长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的矛盾。
这种矛盾本来是资本主义经济特有的社会矛盾,也是资本主义社会周期性经济危机的产生根源,如今为什么会出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这是由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关系演化的特点决定的。
30多年来,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关系、经济规律和社会经济矛盾都出现了二元化,而且越来越显著。这是比城乡二元经济更重要,影响更大、更广、更深远的经济二重结构。当前出现的一切经济现象和问题,只有通过对它的分析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我国当前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为主的公有制和以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为主的私有制。在这两种社会性质根本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我国社会形成了两种性质不同的主要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它们同时并存在一个社会,互相影响。
经济规律是在一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发挥作用的,是一定生产关系运动发展的客观必然性。既然我国存在所有制和生产关系的二元化,社会上便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类截然不同的经济规律体系同时在发挥作用,使经济规律也出现了二元化。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和劳动产品的主人;社会生产的目的不再是为独占生产资料的少数人牟取利益,而是为了最大限度满足全体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了实现共同目的,劳动者在单位内部结成平等和谐的协作关系,在社会中共同分享各种经济信息,在国家领导下互相配合发展生产,消除了社会生产的盲目竞争和无政府状态;劳动成果在作了必要的社会扣除后,按个人提供的劳动进行分配,消除了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剥削关系。在这种生产关系中,发挥作用的主要经济规律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劳动者平等协作规律、社会生产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按劳分配规律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积极作用,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劳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重要因素。
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并存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则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资本家占有全部物的生产要素,购买和支配着人的生产要素,以取得最大利润为目的,指挥和监督劳动者进行生产,用各种手段加强对工人的剥削,获得包括剩余价值在内的全部劳动成果;在市场中,不同的资本家根据被私有制局限和分割的信息,为攫取最大利益互相争斗。于是,支配他们活动的只能是剩余价值规律、资本积累规律、市场盲目竞争规律、贫富悬殊的分配规律。这些规律虽然在某些方而促进生产的发展,却容易造成社会生产的盲目无序状态,产生一系列经济失调、生态破坏、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产品充斥市场的问题,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全而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最终不利于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
不仅如此,两种生产关系和经济规律不但并存于我国社会,而且还互相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对抑制私有经济的剥削和盲目性起着一定的正效应。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尤其是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规律,则对社会主义的公有经济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主要是妨碍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作用的发挥,不利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实现,与公有经济争夺资源、市场和利益,引发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堕落腐化、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公有企业的行为,并把生产过剩的病疾传染给公有经济。两类不同的经济规律的影响力孰大孰小,最终取决于两种所有制经济力量的消长。
在经济规律的作用下,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也出现二重化。社会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不发达的社会生产与劳动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之间的矛盾。虽然我国的生产力已经获得飞速发展,但是,正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至今依然没有改变。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我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在社会主义国家和公有制经济的制约下,虽然具有一些特点,但它不择手段追逐最大利润的本性并没有改变。30多年来我国出现各种社会消极现象,如分配差距扩大、贫富两极分化加剧、经济结构失调、市场乱象剧增、自然资源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恶化、销声匿迹已久的社会罪恶沉渣泛起等,无一不同资本主义经济的急剧发展密切相关。这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依然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受私有制局限的逐利冲动与社会生产协调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以及生产无限扩大趋势和劳动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
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主义经济还占统治地位,社会主义经济规律还能较好地发挥主导作用,生产发展满足不了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还是社会主要矛盾。随着资本主义势力不断增强,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作用日益加强,它与生俱来的社会弊病就越来越明显,其社会主要矛盾也更加凸显。2011年,我国民营经济总产值已经占到GDP的50%以上,加上港澳台和外资企业,资本主义经济所占比重已经大大超过公有经济。此后的几年,资本主义经济更加膨胀,收入和财富悬殊更为突出,市场秩序进一步恶化,出现更大而积的产品产能过剩,表明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已在我国加快发酵。由此必然引发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新矛盾。
我国的社会生产以世界瞩目的高速度增长。2014年,我国GDP达到63.6万亿元,比1956年的1029亿元、1978年的3645亿元分别增长617倍和173倍多;同时,我国已是世界第一工业大国和第一农业大国,在世界500种主要工业品中,我国有220种产品产量位居全球第一位,无论生产资料或生活消费资料都遍销世界各国。2011年,我国还成为全球唯一外汇储备超过3万亿美元的国家,资本供应也非常充足,甚至还存在无法有效投入使用之虞。这么强大的生产能力以及丰富的资金和产品,按理完全能够为大幅度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全而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条件,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但是,它们却有一半以上属于并掌握在资本主义企业主手中,用于剥削劳动者,攫取更多的利润,恰好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背道而驰。正是在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积累规律的作用下,广大劳动者的收入无法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加,购买力无法同生产的迅速提高同步增大.这就必然使产品供过于求的情况越来越恶化,使资本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日益显露和尖锐化,出现“生产的迅速发展成为生产继续发展的障碍”。我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达到这样的程度,在其制约下,必然会促使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开始发生变化。
可见,二元化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关系、经济规律的变化和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加深,是进入新常态的基本原因,新常态是我国迅速发展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有进行这些本质关系的分析,才能做到习近平提出的“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才能在“新常态”下实现持续的经济快速发展。
三、在新常态下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发展战略
由于对新常态的不同理解,理论界对如何深化改革、进行战略调整的观点也迥然有别。有的学者主张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让中国沿着经济自由化、市场化、民营化道路前进,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和让民营经济发挥主要作用。市场化改革千头万绪,民营经济主体化、金融市场自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是三大重要切入口”。
这种观点没有认识到当下经济问题和矛盾的真正根源,是非常错误和有害的。如果按照他们的观点办事,成为主体的民营经济连同港澳台和外资就将占居绝对统治地位,上述的两类生产关系、经济规律、社会主要矛盾的主导方而就会向资本主义转移。要是那样,我国经济的增长不仅达不到中高速,还会下降到今日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低速增长的常态。
因此,要在新常态下谋取新发展,首先必须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信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振兴中国。要从我国当前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关系、经济规律和社会主要矛盾二重化的基本事实出发,正确认识当前经济问题和矛盾不断加深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过度膨胀,是资本主义经济规律消极作用扩展的表现。要充分认识公有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重大积极作用,敢于宣称共产党的共产主义奋斗目标,分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坦坦荡荡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社、促进人的全而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准确把握这一时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今后,必须遵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做到“六个坚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今后的发展战略。
第一,首要的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守底线,扭转国有经济比重不断下滑的趋势,做大做强做优国有经济,切实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真正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要检讨以往对国有经济重视不够,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失误,切实以国家所有制的完善和壮大为目标,深化国家所有制的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今后国家所有制的改革不能只着眼于归属权的改变,过于强调“产权主体多元化”,削弱国有经济的力量和国有主体的作用,而应将重点放在理顺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建立国有企业的有效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其关键是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企业全体成员的平等协作关系,完善权责明确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充分调动劳动者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并处理好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的关系,使劳动者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第二,改革分配制度,在实行人均GD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时,还要补充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缓解分配不公,遏制贫富悬殊现象。要逐步拉平私有经济明显低于国有经济的工资差距;解决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薪酬差别过大的问题。加大改革税制的力度,新增必要的税种,提高累进比率,加强税收管理,改变工薪阶层税收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比重过高(约在65% ),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过低(只有2%左右)的不合理现象,对高收入阶层进行有效征税。加强财政制度的再分配功能,扩大公共品的供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低收入群体享受实惠(但有些削弱国有经济及其竞争能力的措施,如划转国有资产充当社保基金或加大国企利润上缴比例要慎行或缓行)。通过对不合理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提高社会消费水平。
第三,利用CPI波动空间,实行适度的量化宽松,扩大国家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广开就业门路,在妥善处理过剩产能的同时,通过增量调节产业结构。近年来,我国通胀压力还不太大,2015年,CPI上行1.4%,较2014年下降0.6个百分点,远低于国家3.0%的政策目标。利用这个有利时机,扩大国家投资,既可弥补私有经济投资意愿不高的空缺,还可较快地开拓新兴技术产业和绿色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其发展的空间还是十分巨大的。要肯定2008年后大规模投资的必要性,而吸取其失误的教训;不要因为出现大量产能和产品过剩而不敢扩大投资。关键在于把握好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向,要用以人为本代替利润导向,强调社会效益,树立全局和长远发展的观念,兼顾价值和实物效用。国家投资除了开拓和发展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之外,要大力治水、治山、治沙、治林,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改善生产条件、人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更进一步,要树立雄心大略,凭借共产党强大的组织力和公有经济的优势,组建开发大军,充分利用西南地区丰富的水资源,改造和利用西北荒漠地区,发展大规模的生态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开发新资源,充分利用我国具有较大优势的水电、风电、光电,大力开发生物能源和其他新能源,加大要素供给,减少对国外资源的依赖,提高资源的自给程度。
第四,完善科学创新的驱动机制,构建科学创新社会体系,转换发展方式。全而的创新应兼顾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活动不能停留在号召和政策支持层而,不宜由私人单打独斗,而要运用政府、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企业的优势,有计划地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发挥协作功能,搭建更高的知识型技术创新平台,更多掌握全球价值链的高端核心资源,构建技术创新的社会体系。
第五,坚持依法治国。在维护各种所有制合法权益的同时,更要注意制止公有财产的流失,维护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贪污腐败,大力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危害广大群众的各种不法市场行为,确保人民正常、平安和健康的生活。
参考文献
[1]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利一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2009中央上作会议
[3]卢现祥.对我国产能过剩的制度经济学思考[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8).
[4]吴宣恭.我国当前阶段所有制和经济规律的变化[J]经济纵横,2013,(8).
(吴宣恭,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察网专栏作家。本文原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