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欧盟和美国在华盛顿启动欧美自贸区首轮谈判。由于欧美两大发达经济体的巨大影响力,欧美自贸区谈判被认为将改变全球贸易体系的重心。
然而也有专家对此次谈判表现出关注和提出忧虑。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日前曾撰文《自由贸易的把戏》(The free-trade charade),可谓是对此次谈判的当头棒喝。以下为其观点:
尽管12年前世贸组织的多哈贸易回合谈判没有取得什么成果,但新一轮的谈判已在进行中。但是这次谈判不是建立在一个全球的、多边的基础之上,而是两个巨大的贸易协定的谈判——一个是跨太平洋贸易协定、一个是跨大西洋贸易协定。未来谈判可能会取得更大的进展吗?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因美国拒绝取消农业补贴而折戟沉沙——那本是任何回合贸易谈判的必要条件,美国向出口于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提供70%的直接或间接补贴,而那些发展中国家非常依赖农业产业。美国的立场颇为令人惊叹——世贸组织已经判定美国提供给少于25000名富裕农场主的棉花补贴是违法的。美国方面的回应是向巴西方面行贿(巴西是此项内容投诉方),而不是对此事采取进一步措施,放任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印度数以百万计的贫苦棉农被笼罩在低迷棉花价格的蹒跚挣扎之中,这一切仅源于美国对他们那些富有的农场主的慷慨大方。
有鉴于最近这一阶段的历史,似乎能很清楚地看出此轮建立一个美国和欧洲之间的自由贸易区以及另一个美国和太平洋大部分地区的自由贸易区(中国除外)的谈判,都不是打算建立一个真正的自由贸易系统。与此相反的是,目标是建立一个管理下的贸易体制——也就是服务于长期把持贸易政策的西方特殊利益集团。
仅此希望,几项基本原则在此次会谈中能被认真对待。
首先,任何贸易协议必须是对称的。如果作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的一部分,美国要求日本取消大米补贴,美国应主动提出消除自身生产补贴,不仅仅是在大米上的(这在美国是相对不重要的),还有其他农产品上的。
第二,任何贸易协定都不应该把商业利益置于更广泛的国家利益之上,特别是当非贸易相关的金融监管和知识产权等问题受到威胁时。例如,美国与智利的贸易协议,阻碍了智利资本管制的使用——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现在认识到,资本管制是一个重要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
其他贸易协定都坚持金融自由化和放松管制,尽管2008年金融危机告诉我们,没有很好的规章的情况下这可能会危及经济的繁荣。在美国的制药行业,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握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其已经成功地强加给其他国家不平衡的知识产权制度,意图打击仿制药,而把追逐利润放在挽救生命之前。即便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现在也已经表示,美国专利局在授予基因专利上走得太远。
最后一点,必须有具备透明度的承诺。但是,那些涉及这次贸易谈判的各方应事先得到一项警告:美国致力于缺乏透明度。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甚至对美国国会的成员都一直不愿透露其谈判立场。原因已被透露了出来,人们都明白为什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是在收回原则——举例来说,仿制药的准入——国会此前已与诸如秘鲁等国家的贸易协定中插入了相关内容。
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之下,还有一点需要进一步关注。亚洲已经发展出一种高效的供应链,在生产制成品过程中,货物很容易从一国流转向另一国。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可能与之抵触,如果中国持续在其之外。
伴随正式的关税已经很低的情况下,谈判将主要聚焦在非关税贸易壁垒——如监管障碍。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代表企业利益,几乎将、肯定会将最低的共同标准的水平推向下而不是推向上。例如,许多国家设立税收和监管规定,以阻止大型汽车——不是因为他们正试图歧视美国的商品,而是因为他们担心污染和能源效率。
更普遍的一点,前面提到的,是贸易协定通常把商业利益放置于其他价值之上,例如健康的生活和保护环境的权利。仅举两个例子,比如法国希望贸易协定中“文化例外”,这样就能允许它继续支持其电影——这一点整个世界都能从中获益,这些和其他的更宽广的价值应该是不可协商的。
事实上,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补贴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而成本可以忽略不计。有谁真的相信,法国艺术电影是一个严重的威胁,会损害到了好莱坞暑期大片?然而,好莱坞的贪婪是无止境的,并且美国的贸易谈判代表手下也绝不留情。而这就是为什么此类项目在谈判开始之前应该撤离谈判桌。否则,谈判之手将会扭曲,将会有一个真正的风险,协议将屈从商业利益而牺牲基本价值观。
如果谈判者创造的是一个真正的自由贸易制度,把公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那些普通公民的意见起码放在与那些企业游说同等重量的地位,我可能会乐观地认为将促成的协定可以加强经济和提高社会福利。然而现实是,我们现今所有的贸易管理制度,是把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是不民主和非透明的谈判进程。
从未来谈判结果来看其服务于普通美国人的利益的可能性是很低的,服务于其他国家普通公民的前景更为暗淡。(记者 张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