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琴南(1900~1947)原名张福顺。定兴南合庄村人。
1924年在北京郁文大学法专毕业。1926年加入国民党,1928年任定兴县党务指导员。
1930年至1931年先后任定兴县通俗讲习所代理主任、通俗图书馆主任。
1933年参加反帝大同盟,任定兴县反帝大同盟委员会书记,并领导了各界反福泰盐店舞弊联合会。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5
年
3
月
21
日
以“危害民国”罪被捕。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不久被营救出狱。10月在家乡组织抗日武装,后投奔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活动在固城附近铁路两旁,先后三次截获日军汽车3辆,军火一部,给日伪军以沉重打击。
1938年任冀中军区三支队除奸科长。
1940年青纱帐起来后,奉晋察冀军区一分区指示,在徐定边界重新组织失散的战友建立了一支游击队,自任队长。
1942年合编为晋察冀一分区四支队,张琴南任副支队长,活跃在徐、定、易边界地区,队伍发展到500多人,成为开辟徐水、定兴敌占区抗日工作的主要武装力量之一。
1946年转业后任察哈尔省高等法院书记官。
1947年底,在土改运动中,以“破坏土改”罪被民主政府秘密处决。
1984年8月经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认定原判不能成立,系错杀,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