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之初,毛泽东与周恩来商量,成立了国家文史馆,以照顾安排德高望重、生活困难的名宿,使他们不仅有个领工资的地方,还可以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文史馆成立不久,杨开慧的朋友、柳直荀烈士的遗孀,时任长沙中学教员的李淑一托人找毛泽东,请他推荐自己去国家文史馆当研究员。
然而,此事使毛泽东同志十分为难,他于1954年3月2日就这件事,写信给秘书田家英说:“李淑一女士,长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书为业,年长课繁,难乎为继。有人求我将她荐到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拟以我的稿费若干为助,解决这个问题。未知她本人愿意接受此种帮助否?她是杨开慧的亲密朋友,给以帮助也说得过去。请函询杨开智先生转询李淑一先生,请她表示意见。”
这个便是毛泽东“数荐不纳、未便再荐”的故事,现在知道的人也许不是很多了。这故事里有三点特别令人深思:
“数荐”。毛泽东同志曾经向国家文史馆推荐过几人。这个“荐”字,反映出毛泽东在用人上的民主作风。我只是荐,不是派,用与不用,全由文史馆自行定夺。个人与组织在用人上的不同权利,由此区别开来。个人推荐与组织决定相结合,是我党用人制度的主要特点。现在的《干部任用条例》专门作了规定。
“不纳”。毛泽东“数荐”的结果是“没有录取”,这很令人深思。之所以“数荐不纳”,原因在于“文史馆资格颇严”。但是,当时身为党的领袖、国家主席,在全党和各族人民中享有崇高威望的毛泽东,别说举荐几个知名人士到文史馆当馆员,就是把他们安排到那个地方做个封疆大吏,估计也不人有什么人说闲话。这个“不纳”确实令人意外!更让人钦佩的是,这看起来好象让毛泽东失面子的事,他却无丝毫怪罪之意,只是轻轻一笔带过。
“未便再荐”。再来看这个“未便再荐”,就更令人感慨万千了!这次托人请他推荐的不是别人,是李淑一,就是毛泽东诗作《蝶恋花.答李淑一》里的那个李淑一,烈士遗孀,自己妻子杨开慧的好朋友,按现在有些人的说法,有充分的理由给她一点照顾的。但毛泽东觉得从名望和地位上看,李淑一并不适合做馆员,与其再荐而又不被录用,还不如不荐了。后来还干脆自掏腰包,从自己的稿费中拿钱给予资助。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原则性和人情味都很浓的毛泽东形象。
这样的例子,我们以前也看到过一些。比如毛泽东老家的亲友,曾有一些人写信给他,或者到北京找他,希望能够给个一官半职的。他一概拒绝。但是对亲朋好友中有生活困难的,却大方相助。这其实是毛泽东一贯的作风。
反观现在的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少数“一把手”,也非常“重视”手中的干部推荐提名权,有的真正是做到了举贤不避亲:凡是和自己搭得上关系的,就千方百计给予推荐提拔,也不管他能不能胜任。更有甚者,如安徽王怀忠之流,置国法党纪于不顾,滥用职权,唯我独尊,在干部任免和人事安排上搞“一言堂”。还有些人搞“家天下”,独断专行,以人划线,顺者上,逆者下,把他掌管的单位或部门变成“自家”的大本营。这些人,当然不能与毛泽东相提并论,但毛泽东“数荐不纳”的例子,是一面“照妖镜”,可以照出这些人的渺小、猥琐、卑劣的精神世界。
前几天看到一篇文章,说领导干部学习毛泽东的作风,就要学毛泽东的家风。我倒觉得,要先学学毛泽东在用人上的好作风。除了前面讲到过的少数领导干部外,大多数领导干部,要从毛泽东的“数荐不纳、未便再荐”中,学一些做人做官的道理。尤其是在向组织推荐干部时,要慎之又慎,要有责任感。在组织上没有采纳时,也要想得通,要有“未便再荐”的自觉性。否则,如果意气用事,只会让那些杂七杂八的人混入革命队伍,败坏党和人民的事业。
说得再明白一些吧:毛泽东都不怕失面子,你还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