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反腐:“老虎”捉不到就是打了败仗
张家康
批转东北局报告
东北是中共最先夺取政权的地区,刚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党的一些干部,在物质和金钱的诱惑下,便开始纷纷败下阵来。1949年,在沈阳市就有3629人有贪污行为,东北贸易部的赃款竟达5亿人民币(指旧币。1955年3月1日发行新币,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同时,新政权中依然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现象,官僚衙门的习气也十分盛行。
东北局书记高岗最先看出东北存在着的严重的腐败现象。在东北局党员干部会议上做报告,他第一次提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概念。
毛泽东通过阅读高岗的报告,敏锐地觉察到东北问题,对于全国既具有典型性,更含有普遍性。于是,1951年11月20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各地的电报时指示:
“兹将高岗同志于本年11月1日所作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一件发给你们,中央认为这个报告是正确的。请你们重视这个报告中所述的各项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
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
从1952年1月中旬开始,“三反”运动进入“打虎”阶段。所谓“老虎”是当时对贪污犯的通称。当时给“大老虎”定了六条标准:个人贪污1亿元以上者;贪污不满1亿元,但对国家经济造成很大损失者;满1亿元以上的集体贪污的组织者,主谋者;贪污5000万元以上且性质严重,如克扣救济粮,侵吞抗美援朝款者;坐探分子与私商勾结盗窃经济情报或利用职务自肥使国家损失在1亿元以上者;全国解放时隐瞒各级国家财产或官僚资本未报,价值在1亿元以上者等。
毛泽东同意六条标准。1月23日,他在《关于“三反”斗争展开后要将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的电报中,提请全党全军全国注意,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得出“老虎”的估计数字,有方向地去“打虎”。第二天,他又指示:每个省、每个城市及大军区单位都有一百只至几百只“大老虎”,如捉不到,就是打了败仗。
“打虎”斗争如毛泽东所期待的,被各级组织提到议事日程。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召集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让到会的主要负责人自报公议,定出“打虎”指标,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动手打虎,限期具报。
华北军区在运动中组织“打虎基干队”,专案专人,包查包打,把打“虎”专业化,在5天的时间内就查出大小老虎288只,其中大老虎12只,中老虎18只(五千万元以上)。他们的贪污款额总计为65亿。
毛泽东认为,凡属管理钱物的机关,不论是党政军民学,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即大老虎,斗争的注意力当然要引向这些部门。但是,这并不等于说那些用钱不多的机关,如宣传、教育机关和民众团体,就没有大老虎,持有这种认识的人,是糊涂的。他的意见已是十分明确,打虎斗争包括所有领域和单位,没有任何单位可以例外。
清查真假老虎,严禁逼供信
在全国性的“打虎”斗争中,由于定预算“指标”,过分强调“打虎”实绩,自然使各单位争当先进,惟恐落后而受批评。如此相互攀比,你追我赶,也就免不了逼供,于是,“小老虎”被打成“中老虎”、“大老虎”,甚至造出了许多假“老虎”,无形中伤害了好人,运动明显地出现了偏差。
毛泽东也关注到了运动中出现的偏差,他一面强调进度和指标,一面又在不断地调整政策。1952年2月9日,他在致高岗并告各同志的电报里指出:个别单位“已出现用逼供信的方法打虎,结果打出的不是真虎而是假虎,冤枉了好人(已纠正)。各地如出现此种情况请予迅速纠正”。2月20日,他又指示:“目前第一要注意打尽老虎,不要松劲;第二要注意调查研究,算大账,算细账,清查老虎真假,严禁逼供信。”
他在转发中直党委“打虎”报告的批语中,还再次重申:要材料,要证据,严禁逼供信。当时,鉴于中小贪污分子占全体贪污分子的95%以上,而他们贪污的金额在旧币1000万元以下,考虑到扩大教育面,中央研究决定对这些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有的甚至可以不予行政处分。在对小贪污分子的行政处分上,毛泽东也主张更宽大一些,在已规定的撤职、降级、调职、记过的处分外,他还特意加一项最轻的处分——警告,因为,这样可以“使大多数小贪污分子减轻对抗情绪,利于团结改造”。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3月11日,政务院正式颁发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本着“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明确提出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贪污分子。“三反”运动进入后期定案阶段,毛泽东尤为重视落实政策,纠正运动中的错案。
1952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关于结束“三反”运动的报告》,经审理,最后共有9942人判处有期徒刑,67人判处无期徒刑,9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42人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