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这个词,哲学上指主体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主体创造的事物变为主体自身的对立面,成了外在的异己力量。
按照这个经典定义,美国民主选举体制也存在异化现象,即多数人选举产生的议员,不代表多数人的利益,而是代表少数人的利益。现举两个显而易见的例子。
第一个实例。美国“股神”巴菲特是超级大富豪,常年来名列世界富豪排名榜前三名,他自爆2010年的纳税率是17.4%,而他手下雇员的平均纳税率为36%。巴菲特是令人敬佩的富豪,他呼吁给美国富人加税。
代表共和党2012年角逐总统大位的罗姆尼,也是一位亿万富翁。他在竞选时,民主党揪住他,要求他按照总统候选人的传统,公布过去10年的报税单。罗姆尼死赖硬抗了一阵后,勉强公布了两年。他的纳税率2011年是14.1%,2010年是13.9%,远低于占人口多数的美国中产阶级平均纳税率。
巴菲特和罗姆尼没有偷税漏税。在人口总体中只占很少数的富豪们,享受的低税率是国会议员设计制定的。
第二个实例。多年来美国医药价格高得离谱,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生产的药品在欧洲、加拿大和其他发达国家销售的价格,远远低于在美国本土,有些药的价格甚至相差十多倍。美国公共广播公司(PBS)电视网2011年11月25日报道,50种最常用处方药的价格,在美国的销售价比在欧洲高出60%。然而,对于这种老百姓怨声载道的现象,美国国会始终不作为,刻意保护制药业的利润,维护它们制定药价的垄断权力。这还不算,国会通过了法律,禁止任何个人和企业从海外进口处方药,包括禁止进口美国药厂在海外销售的产品。当然,国会议员们设计和通过这种损害老百姓利益,保护垄断利益的法律,不会平白无故,制药业雇来游说国会议员的专职说客人数,已超过了国会议员的人数。
民主原教旨主义者常常津津乐道:“选民一人一票,选民不满意的官员就会落选。”但事实并非这么简单。以美国为例,除了总统之外,选举产生的联邦官员就是国会议员了,选民每两年选举1/3的参议员和全体众议员。据盖洛普民意调查公司2013年1月公布的民调结果,2012这一年,民众认为仅有7%的国会议员具有可以接受的道德水准。而大选前三个月的多次民调,显示民众对国会议员的满意度只有10%或个位数。按理说,90%以上的现任国会议员将落选。然而,2012年11月选举产生的33名参议员和435名众议员中,连选连任的国会议员占91%。而且,并非这一年独然,连选连任的国会议员占百分之九十左右,历来如此,与选民的满意度高低没有什么相关性。这也是选举的困惑现象之一。
笔者不反对民主选举,但是思想不应有禁区,“民主体制异化”现象,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5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