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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势力和反华汉奸连夜逃窜,美国英国政府急得满口喷粪!

作者:刘斯郎 来源:郎言志

捷报,喜报,大快人心!祸乱中国香港的反华组织正在解散和逃窜!

连日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3条立法)的通过并实施,正对乱港反华势力形成围剿之势,重捶了在港生根发芽的反华乱港组织。

3月27日,香港公民党完成所有自愿清盘程序,正式解散,公民党有限公司也宣布关停,结束了该党18年的乱港历史。相关资料显示,公民党成员曾在2019年黑暴期间,多次煽动外国势力对华展开舆论和政治攻击,诱导香港市民抵抗《基本法》。

在2006到2011年期间,公民党收取了头号乱港分子黎智英共1456万港元的捐款,因此该组织也被指为黎智英等乱港势力长期站台是“利益关联”。

此外,3月30日,美国媒体美国之音发布消息称,反华乱港媒体“某某某洲电台”撤离香港,结束了其长期在香港祸乱中国的历史。而与此同时,更多的谣棍、境外反华组织等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打击范围内个人或组织,也正在连夜清盘逃窜。

有分析称,公民党的倒台、某某某电台等谣媒的撤离,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行下,黎智英等乱港头目背后反华势力在港团队被解构的一个缩影。

须知,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前,一些境外组织势力和乱港汉奸故意钻《国安法》的漏洞,甚至有恃无恐。对此,香港工联会会长吴秋北也公开表态:外部势力仍对香港“虎视眈眈”,一些反中乱港分子“蠢蠢欲动”,试图通过危言耸听来制造恐慌。

今年1月,壹传媒创办人、头号乱港汉奸黎智英的审讯期间,“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等反华乱港汉奸就明目张胆地到现场抗议示威,并联合英美多家反华媒体及相关乱港境外势力,炒作相关话题,为黎智英开罪造势,极其嚣张。

不过,随着公民党和境外反华组织在香港的陆续倒台,这些囔囔支持黎智英的声息正在退散。3月27日,“12港人偷渡案”案犯之一的李宇轩出庭作证,其证供“黎智英曾配合协助宣传英国反华政客筹组反华组织”,这也进一步坐实了黎智英的犯罪事实。

此外,更多的清晰证据表明,黎智英还与美国国防部副部长、美国退役上将、时任美国国务院资深顾问等美国高层沟通密切,2013年起约十年间,分发9300万元支持多个“乱港”组织与“乱港”分子。

探析到《国安法》的漏洞,黎智英及其背后的反华势力拒不伏法,但第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弥补了这些漏洞。

有分析称:23条不仅从内容上落实完善了国安法的四类犯罪的规定,而且包括了国安法中未涉及而又独属于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叛国、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相关罪行类别,处理了二者之间有部分交叉重叠的与境外干预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相关罪行,并作出了程序上如何执行的具体规定,实现了与国安法很好地衔接协调和在本地的落地生根。

这也就意味着,黎智英等卖国汉奸再想耍小聪明使乱,没那么容易了。更何况,他们背后在港的党羽力量,也四散逃窜了。

情况变得如此让中国人喜闻乐见,那最不开心的,除了这些祸乱的贼人,那就是这些贼人背后的英美政府了。英美的政客,可是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提出之初,是十年如一日地反对这条立法的。今年早些时候,在此立法推行前,英国和美国的政客早早便鬼哭狼嚎了。如今,更是满口喷粪。

怎么说呢,这个画面,是中国人喜闻乐见的。英美着急了,说明我们做对了。

今年3月19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香港立法会全票通过,3月23日起正式实施。基本法第23条清晰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我们相信,在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保驾护航下,香港的明天会更好!祝福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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