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宣布将在2023年8月24日正式往海洋中排放福岛核电站的核废水,此举引发周边国家及日本本国人民的强烈反对。
一旦日本擅自排放核废水,是否会对全球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若有人因此遭受健康损害,可以要求日本政府赔偿吗?
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日本政府可能会逃避赔偿责任
日本政府此前就曾表示,会对所谓的“风评被害”进行赔偿。
但是,要受害者证明自身损害与福岛核废水排海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实际上很困难。
比如,就算吃的鱼贝类中检出放射性物质,也难以证明与排海有直接关系。
因此,日本政府可能会以无法证明因果关系为由,逃避对受害群体的赔偿责任。
例如,在2022年8月的一次记者采访中,日本环境污染相关诉讼律师户冢悦朗就曾表示,日本药害事件的受害者虽然遭受健康损害,但很难在法律上证明自己确实使用了有问题的药物,核废水与此异曲同工。
因此,尽管日本政府表态会赔偿“风评被害”,但要受害者证明自身损害与福岛核废水排海的因果关系基本不可能。
这意味着日本政府可以用无法证明因果关系为理由,逃避对受害者的赔偿。
而这种做法无疑会引发更多不满和争议。
二、日本政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尽管日本政府可能会设法逃避责任,但它依然应该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日本政府擅自排放核废水的做法,明显违反相关国际法和多数国家的意愿,极可能损害全球海洋环境与人类健康。
据专家分析,福岛核废水中的放射性碳14元素在数千年内都存在危险,可能会通过海洋食物链积累并最终危害人体健康。
一旦福岛核废水排入海洋,核废水中的放射性物质也会扩散污染全球多个海域。
因此,日本的做法可能给全球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难以逆转的损害。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公约明确规定各国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尽管日本政府可能拒绝赔偿,但作为缔约国,它应该对所造成的海洋环境破坏和公民健康损害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三、各国可以采取行动要求日本政府赔偿
如果日本政府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国家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履行义务,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要求赔偿。
例如,中国以及其他受影响国家可以就此问题与日本进行谈判,同时启动法律程序,向国际法院提出咨询意见,要求确认日本的行为违反国际法。
这为日后要求日本承担法律责任打下基础。
各国还可以根据本国损害评估结果,正式要求日本支付赔偿费用。
除此之外,受害国还可以向国际组织投诉。
如向联合国环境计划署,提出福岛核废水排海严重损害全球海洋环境的投诉,要求其调查事实并确认日本违法;
也可以向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日本核废水对公众健康的严重威胁,要求WHO采取行动捍卫全人类的健康权利。
四、日本政府应该建立赔偿机制
为了应对可能的海洋环境破坏和公众健康损害,日本政府有必要提前建立相应的赔偿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的赔偿基金,制定赔偿范围、标准和具体程序,参考国际环境事件的赔偿先例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例如,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英国石油公司向美国支付的约187亿美元赔偿;以及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排放门事件中,向美国支付的超过290亿美元赔偿。
日本政府可以参考上面的例子,设立一个预期数百亿美元或者更大规模的“福岛核废水排海赔偿基金”。
同时,日本还应明确赔偿的范围包括海洋及沿海国家的环境损害、渔业减产、健康治疗等方面,并建立简明的索赔渠道。
这对于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赔偿请求至关重要。
日本政府应该承担起对排放核废水所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各国可以运用外交和法律手段,联合向日本施压,要求其建立赔偿机制,以确保任何潜在受害者的权益都能得到保护。
这不仅关乎各国环境权益,也关乎全人类健康权利。我们呼吁日本政府正视国际社会的合理关切,承担起一个负责任大国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