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当前有两种观点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一种观点认为,应大力发展国有经济控股的混合经济,把发展混合经济当作扩大国有资本支配范围、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加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和手段;另一种观点是,应大力鼓励和发展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控股的混合经济,把发展混合经济当作非公有制经济控制、支配、利用公有经济的一种形式和手段。
如何辨析这两种观点之间的争论?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邱海平。
公有制与现有国家制度天然共生
《中国社会科学报》:我们注意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关系的争论近来十分激烈。您如何看待这种争论的由来?
邱海平:关于这个问题,我想首先作一个总括性解释,只要我们保持公有制经济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就必然始终存在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之间的竞争,以及由此而决定的思想观念的论争。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基本经济结构和格局。30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无论是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还是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国民财富和就业机会、实现国家税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因如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重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根据《决定》精神,可以肯定的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业已形成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和格局不会发生根本改变。
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形式,虽然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角度来说都是必需的,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在市场上存在着竞争和矛盾,且更重要的是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形式与国家的根本制度的关系是不一样的。
具体来说,公有制经济与现有国家制度之间,是一种天然的唇齿关系或共生关系。如果公有制经济被私有化或被消灭,那么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必将被颠覆,反之,如果我国的政治制度被颠覆,公有制经济也将不复存在,必然会被私有化。与此不同的是,非公有制经济或私营经济则以追求无止境的剩余价值和发财致富为最终目的,按其本性来说,它不会满足于“被允许”而存在和发展,而是力图成为整个社会的“主宰”。虽然我国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但这并不能改变非公有资本的本性。
由此可见,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是存在深刻矛盾的。这种矛盾不仅表现为现实的经济竞争,也表现为不同思想意识和观点之间的斗争。其中,一种观点站在公有制的立场上,坚决反对全盘私有化,而另一种观点则站在非公有制的立场上,坚决主张国有企业私有化。
《中国社会科学报》:不断有人呼吁消除“国退民进”、“国进民退”的争论,积极创造有利于国民共进、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您认为,消弭争议的关键是什么?
邱海平:问题不仅在于思想观点之间的交锋,更重要的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践本身究竟会走上什么轨道。由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和目标各不相同,因此可以肯定的是,在“混合”的过程中必然既存在合作,又存在矛盾与斗争。同时,在一切混合经济形式中,永远存在控制权问题,而不可能是无论股份多少彼此大小平等。
因此,指望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所有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的立场和观点都完全一致,是完全不现实的愿望。相反,我们会看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控制与反控制、私有化与反对私有化的斗争必将贯穿在整个实践发展过程中。
发达国家“羡慕嫉妒恨”中国国企
《中国社会科学报》:主张全盘私有化的声音近年来似乎格外热闹?
邱海平:反对全面私有化的人,大多数并不反对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继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相反,主张私有化的人则是全盘否定国有企业和公有制。不言而喻,主张私有化的观点是一种极端的思想观点,这种观点更多地是仅从非公有制经济的立场和利益出发看问题,而不是从整个国家的立场和利益出发看问题,其片面性和错误性非常明显。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是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教条出发,闭眼不看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也闭眼不看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而总是抓住国有企业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的某些问题不放,通过“放大镜”和故意妖魔化国有企业、整个国家制度甚至民族文化等卑劣手法,为他们的主张鸣锣开道。
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已占据了中国国民经济的大半壁江山,因此,代表非公有制经济利益和立场的人,必然会坚持不懈、不遗余力地继续鼓吹全盘私有化的观点。所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后,一些私有化的主张者,继续按照他们一贯的思想和观点,对《决定》的这一重要政策主张进行片面的、为我所用的解读。当然,我们也看到,许多学者也发表了批评和反对这种错误解读的声音。
《中国社会科学报》:对国有经济的种种批评,如行政垄断、效率低下、职工收入高于非国有经济等,与国有经济产权性质有直接关系吗?
邱海平:谈到国有企业,我认为首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从这个原则出发,也就是从事实出发,而不是从一己之见或别有用心的偏见出发。我认为国有企业存在四个方面的主要事实。
第一,从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范围来看,经过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改革,我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中小企业,已经从绝大多数一般性的竞争领域中自觉地退出来甚至消失了,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数量也大大减少了。从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来看,截至目前,现有的国有企业绝大多数存在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高技术战略型(航天、核能等)、战略性资源型(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自然垄断型(机场、铁路、邮政、电网等)、公共服务型(供水、供气等)领域和行业。除了少数存在于一般性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和资本可以考虑进一步退出之外,在以上这些关键性领域和行业,国有企业和资本不可能也不应该退出。因此,用个别事例和个别现象来从整体上指责和攻击国有企业的“垄断性”,完全没有道理。
第二,经过股份制改造,我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实行了现代企业制度,并在事实上已经是一种混合所有制经济了。各种实证研究表明,现有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在管理效率、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等各方面有了巨大提高。因此,仍然用“垄断”来解释国有企业效率的普遍提高这一客观事实,并由此继续否定国有企业,完全是别有用心的。
第三,在我国经济已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且必然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竞争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无可替代的主体。就国际竞争而言,我国国内的非公有制经济,从资本规模、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等方面来看,至少到目前为止,都无法与国有企业相提并论。事实上,进入世界五百强的中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而且从发达国家的角度看,它们不仅惧怕中国的国有企业,甚至有点“羡慕嫉妒恨”了。因此,看不到我国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战略性地位,片面夸大非公有制经济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进而否定国有企业,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有悖于中国的长远发展战略。
第四,国有企业仍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府和社会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使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性质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国有企业中仍存在的某些行政垄断需要进一步破除,使社会公平原则得到更好的体现;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使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效率和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职业经理人制度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发展,以充分发挥企业家的才能和作用;国有企业的民主化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使国有企业内部的分配更为合理等。
《中国社会科学报》:从您的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将国有经济私有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那些所谓的国有经济存在的“危害”。
邱海平:如果我们承认以上四方面的基本事实,那么,正确的结论必然是:虽然国有企业还存在某些问题和缺陷,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整体状况仍是好的,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原则,通过深化改革,使国有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如果像一些人主张的那样,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把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会导致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不公平,且也将使中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遭受重创。因此,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对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和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倾向保持高度警惕。
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都须坚持共同的民族立场
《中国社会科学报》:事实上,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有经济规模,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小,反而维持着相当高的比重。是不是可以说,执着于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在相对规模上的变化没有太大意义,关键问题是要将注意力转向促进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经营效率及内部管理的质量提升上来?
邱海平:在国有企业及其所占比例问题上,首先必须区分资本主义国有企业和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对于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国有企业多一点还是少一点,并不会改变整个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性质。从根本上来说,资本主义国家兴办国有企业,都是为私人资本及其发展服务的。但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及政治制度的基础。
当然,包括我国在内的一系列国家的历史教训表明,在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及存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就搞所有制上的“一大二公”是行不通的。因此,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觉地走上了一条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独特发展道路。20多年的发展成就表明,这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发展道路。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既不能因为国有企业还存在某些问题而全盘否定之,走私有化的邪路;也不能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存在某些弊端而将其一棍子打死,走“一大二公”的老路。
如果从全球经济的视野和我国面临的国际竞争角度来看,中国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如何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使我国经济在国际分工和世界经济体系中所处的低端位置不断向上移动,进而跻身发达国家的行列。在这方面,无论是我国的国有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都面临着巨大挑战、负有共同责任。因此,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都必须有国际眼光并坚持共同的民族立场,必须加强协商和合作,努力实现双赢和共同发展。从这个立场和角度来看,全盘私有化的观点和主张,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的超级杂音和噪音,的确应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