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制度神话 刘仰
世界本没有完美的制度,但美国宪法的确延续了200年,在此期间只有修剪之美,没有存废之虞。可是美国的制度神话却无法移植,1821年美国门罗总统在非洲买下一块地皮,想把黑人送回非洲老家,这就是今天的利比里亚。这个国家照抄美国宪法文本,连国旗都是星条旗,可200年来,利比里亚还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美式制度被移植非洲,并没有再造一个非洲版的美国,或者美国版的非洲。 关于美国的制度神话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制度决定一切。这一神话的进一步描述是,美国因为从起点上就设立了良好的制度,所以才有今天。反过来,其他国家要获得像美国一样的成功,也应该先建立像美国一样的制度。在学术领域,这种神话的陶醉者经常以宪政、合法性等根本性的制度问题,作为解决社会现实的首要切入点。当社会上出现某些不良现象,这一神话的拥护者会不加分析地把问题的根源直接指向制度。 制度决定一切,制度万能,制度可以复制,是这一神话的几个分项。塑造这一美国制度神话,有几个历史元素,如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前往美洲,在上岸前制定了一个公约,这个公约被神话制造者描绘得神乎其神。还有,1787年在美国费城的制宪会议。 易中天先生写了一本书,名叫《费城风云》,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因为看到尹宣先生翻译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纪录》一书非常喜欢,“忍不住要把这个故事重讲一遍”,于是便用一种比较通俗的方式,把这一短暂而重要的历史再现了出来。在这本书的《余论:原则与妥协》一节中,易中天先生写道:“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同样在这个章节中,易中天先生还写道,美国《宪法》是这个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制定出来以后还能维持200年不变,这真是一个奇迹”。易中天先生的这些描述,是美国制度神话的典型表现。我以易中天先生的这本书为例,只是针对这一现象而言。 制度神话往往夸大制度的作用。当学者给出一个肯定的陈述,“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有没有稍微想一下,国家包括什么? 现代国家包含三个要素:领土、人民和主权。一部宪法不可能缔造这些东西的全部。因此,比较恰当的说法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的政府。易中天先生说美国成文法制定出来后,200年“不变”,意思是说没有文字改动。我觉得,这个说法也属夸张。美国宪法后来有过修正条款,既然有修正,说明原宪法还是有缺陷的,也确实是经过了修改的,如何能说200多年不变?整体修宪或增加修正条款只是改变宪法的不同形式而已,不应该为了制造一个神话而忽略事实。 为美国宪法制造神话的现象,在美国人那里也同样存在。在本书《引言》中,易中天先生写道:“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深邃的目光越过会议主席的椅子,凝视着对面墙上的一件艺术品。那是一幅油画。在那幅油画上,一轮红日正喷薄而出。”后面还有一段文字,说是81岁的富兰克林对身边的其他代表说,不知道画家画的是日出还是日落,“现在我终于有幸知道,它是在升起,而不是在落下”。这段文学色彩浓厚的描写,目的是把刚刚诞生的美国描绘成初升的红日,与描写革命成功后的习惯性标准写作很像。但是,这段文字惹来一个大麻烦。 在此段文字下面,易中天先生有一个注释,意思是说本书初版后,有读者就这段文字指出,易中天“篡改美国制宪历史”,因为现场并没有这样一幅油画。易中天先生说,他在2007年访美的时候,专程去了费城,参观了制宪会议的会址。在这个历史遗址上,他确实看到了有一幅日出的油画。然而,美国讲解员说,1787年召开制宪会议的时候,的确是没有,这幅日出油画是后人加上去的。那么,富兰克林充满哲理的话也是子虚乌有了。易中天先生在该注释中承认自己错了,但又解释说,他的说法来自尹宣翻译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纪录》一书。他说他不知道是美国原作者搞错了,还是翻译者搞错了。在我看来,不管是谁搞错了,它至少说明一个问题:美国强大之后,包括美国人在内的很多人,共同塑造了一个制度神话,他们愿意相信“日出”神话是真的。否则美国人也不会在制宪会议的旧址,事后挂一幅《日出》的油画。这种举动与保护历史古迹的正常做法是不符的。 易中天先生在这本书中多次提到一个说法,制定美国宪法的人,有一个心理就是“防官如防贼,防权如防火,防权力滥用如防洪”,这应该是易中天先生陶醉于美国宪法的一个重要心得,也是制度神话之所以广泛流传的一个具体原因--因为,制度可以防止权力民主。对权力的防范固然是必要的,但是,易中天先生忽略了当初制定美国宪法的人,为何要对权力如此“严防死守”。事实上,这种防范有一个很简单的基础,那就是参加制定宪法的那些美国人,大多都是有身份、有地位、有巨额财产的社会精英,他们对权力防范的潜意识是防止权力侵犯他们的个人财产。因为,权力对个人财产的侵犯,在美国人的欧洲兄弟那里经常出现。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如神话一般伟大的美国宪法才没有对奴隶问题做出结论,甚至压根不提奴隶这个字眼,只是非常虚伪地用“另作描述的人”来代替。这说明他们都知道奴隶存在,很多人也是奴隶主,包括后来的美国总统。而且他们有些人也知道奴隶的存在是不光彩的,与他们漂亮的言辞不相符。但是,正因为奴隶是他们的财产,他们必须要保护自己的财产,防官如防贼,目的之一也就是防止最高权力剥夺他们包括奴隶在内的财产。 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们,对于自己财产的维护没有丝毫懈怠,这才是他们“防官如防贼”的真正原因。这些精英对个人财产的维护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全神贯注地在100天左右的时间里,倾力于此,以至于这个神话般伟大的宪法,居然没有“公民权利”,以至于南方奴隶制与北方童工相伴着伟大的美国宪法同时存在。易中天先生可以把这个遗憾看成是一个疏忽,也可以看做是妥协的无奈。但我们也同样可以把它看成是这些精英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大众利益的结果。虽然美国宪法最终使用了“合众国公民”这样的字眼,但是,在这部宪法的形成过程中,对于人民的名义,从法理上说,完全是这些宪法制定者的盗用。他们盗用了人民的名义制定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宪法。没有人民给他们授权,也没有人民批准这个宪法。 人民在哪里?人民是谁?这是一个老问题,从200多年前的美国就可以开始追问。 制度神话的陶醉者,如今时常用“合法性”、“程序公正”等学术名词来推销美国的制度,他们为何不告诉中国人,按照他们的“合法性”理论,美国宪法的合法性也是有问题的,美国宪法的程序公正也是值得怀疑的。在我看来,历史也是合法性、程序性的要素之一,因为,历史就是现实。一味强调理论上逻辑关系严谨的合法性、程序性,那只是书呆子的天真。社会从来不会按照严谨的逻辑关系运行,把社会强行纳入理论逻辑,那将造成巨大的灾难。 我们在解读美国宪法的时候,应该注意到美国社会的现实。占据美国社会主流的,是企业家、工厂主、金融家等资本家,当人们说美国宪法“防官如防贼”的时候,必须同时回答一个问题:谁在防?美国宪法制定之初,没有公民权利的条款,这已经说明了,“防官”者,不是普通公民,而是资本家。美国的宪法使得资本成为社会中的老大,权力只是为大资本服务。作为大资本的佣人,权力当然要受到大资本的严格制约。“防官如防贼”,只是大资本怕自己的管家偷走自己的钱财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大资本的目的确实达到了。美国打伊拉克花了好几千亿美元,都是老百姓的钱,美国宪法制约它了吗?战争背后总统、副总统家族的石油利益,宪法制约了吗?最近发生的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也是典型的例子,政府对那些金融奸商失去了监管能力,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现在美国政府要加强监管,正好反过来:以前奸商防政府,现在政府防奸商,真防假防不知道,真管假管谁知道?有什么结果只能走着瞧。 还应该提醒这种制度神话的崇拜者,世界上有些成功的国家,根本没有这种在起点上建立的“完美”制度,如英国。英国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理论上称为不成文法宪法,实际上就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逐渐补充、完善起来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换句话说,世界上确确实实有这样的国家,没有采用这种制度神话的理论而获得发展和成功。因此,美国式的制度神话,即便从成功的角度说,在世界上也不具有唯一性。英国的方式证明了一个常识性的结论:理论来自于实践。实践中出现问题、发现问题,便形成理论来解决问题。而制度神话的思维正好颠倒,他们认为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理论,然后就用理论去捆绑社会现实。虽然我们同意,理论确实具有指导实践的意义,但是,从根本上说,理论还是从属于现实的。制度神话却反客为主,把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绝对化。当出现理论和现实不相吻合的时候,他们从来不检讨理论是否有误,而是一味指责现实太糟糕。 英国是一个不符合制度神话而获得成功的例子,世界上还有很多符合制度神话却没有成功的例子,如非洲国家利比里亚。这是一个严格按照制度神话的模式,从起点开始建立宪政的国家,但是,至今都是一个落后、贫穷的国家。 利比里亚的历史起点要从美国说起。美国独立以后长期保留了奴隶制。美国总统门罗提出过著名的“门罗主义”,简单来说就是,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不是欧洲人的美洲。但是,门罗主义所称的“美洲人”不包括黑奴,也就是说,黑奴不是美洲主人的一员,黑人不能分享美洲的“主权”。因此,门罗任总统的年代,美国人想出了一个办法:把黑人送回非洲老家。1821年,美国总统派出特使和军舰,花了价值300美元的实物,在非洲买下了现在利比里亚13万多平方公里的滨海土地,将一批美国的自由黑人安置在那里。 利比里亚的名字来自拉丁文“自由”,首都蒙罗维亚的名字来自美国总统门罗。此后,来自美国各州的黑人被一批批送到利比里亚。20年后,利比里亚建立了9个美国黑人移民区,并照搬美国政体,组成了利比里亚联邦,由美国白人任总督。1847年,利比里亚宣布独立,由来自美国的黑人任总统。这个在美国人一手操作下成立的新国家,拥有自己的宪法,实行了宪政。而且,利比里亚的宪法几乎完全照抄美国宪法,读起来一样漂亮,感人,连国旗都照搬美国的星条旗。美国国旗上有几十个星星,象征几十个州。利比里亚国旗只有一颗星,象征黑人团结,其他与美国国旗基本一样。1862年,解放黑奴的美国总统林肯承认了这个国家。林肯原想把更多的黑人送回利比里亚,但由于花费不菲,美国自己也需要廉价劳动力而作罢。 此后,美国一直与利比里亚保持密切的联系。利比里亚的官方语言是英语,也实行“门户开放”政策,也鼓励外国投资。有一段时间,该国的海关总监、财政顾问也是美国人。实行贸易自由和市场经济,利比里亚也注重与西方大国发展关系,尤其是与美国的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还在利比里亚建立了军事基地。可以说,利比里亚除了人口上以黑人为主,从制度上说,利比里亚就是美国的儿子,甚至可以说是双胞胎,这个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也长期被自由、民主的美国控制。按照制度神话的理论,利比里亚应该很容易成为非洲最强大、最繁荣的国家。事实上呢? 从建国之日起,利比里亚的总统一直由来自美国的黑人或后裔担任,直到1980年,美国黑人长期担任总统的历史才中断。20世纪80年代开始,利比里亚陷入内战。电影《战争之王》的原型就是利比里亚前总统泰勒。泰勒的祖先是从美国移居利比里亚的(当然,更早的祖先应该是从非洲被抓到美国去的)。泰勒上台以前,按照宪法制定的制度,成为反对党首领,并且通过选举上台,然后成了“战争之王”。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这部电影只不过告诉我们,躲在这个“战争之王”背后的是美国军火商。2003年,泰勒流亡尼日利亚,美国曾经考虑要出兵利比里亚,维持那里的秩序,后来改为联合国派驻维和部队。 这是一个完全按照美国模式建立的国家,40%的人口信奉基督教,言论自由、媒体开放,“民主”在非洲最大的转播站也设在这里。利比里亚实行多党制,主要政党有4个,其他党派近20个,国家很多领导人在美国接受过教育。利比里亚还有非洲第一位女总统,其观念的开放在非洲也为翘楚。美国也是利比里亚最大的投资国,其余为德国、瑞士、意大利、荷兰等一流西方国家,但是,利比里亚至今依然是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之一。 利比里亚拥有丰富的钻石矿、黄金矿、铁砂矿等矿产,有世界上著名的咖啡品牌,有橡胶,其森林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8%,是非洲最大的木材供应地,盛产中国人喜欢的红木等名贵木材。这个国家曾经被称为“谷物海岸”,但现在利比里亚连粮食都不能自给,人均GDP不到200美元,70%的人日均收入不足1美元。该国平均寿命48岁,婴儿死亡率世界第一,文盲占57%,儿童入学率不到50%。2003年的通货膨胀率为15%,2004年的失业率为85%。仅能生产水泥、餐巾纸、啤酒等少数几种产品,日用品、五金家电完全靠进口。2004年,内外债总额32亿美元,相当于全国6年的GDP总额。 当制度神话的鼓吹者坚定地宣称只要实行像美国一样的制度,就能带来繁荣,他们是否应该看看利比里亚?是否应该研究一下,利比里亚拷贝美国的制度模式,为何没有繁荣富强,反而贫穷落后?当制度神话的信仰者铁嘴钢牙地咬定凡是不实行美国式的制度,就不可能成功,他们是否应该看看英国?这些被制度神话冲昏头脑的痴迷者,是否应该认真研究一下英国、利比里亚或者其他国家的情况之后,再来给中国开药方?我们批判源自美国的制度神话,并不是否定或贬低制度的作用,而是反对唯制度论,反对把貌似绝对正确的制度强加到所有人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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