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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艺术创新创优必须“以人民为中心”

作者:王丹彦 来源:红旗文稿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国电视艺术记录着中国文化事业的大发展,成为构建中国文艺绚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光溢彩的电视艺术体验,承载着大众信托、时代期许和世界关注,成为民族精神家园的重要构建者。深入思考电视艺术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以下问题至关重要。

一、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正确处理服务与引领的关系

  近年来的电视艺术领域,令人欣喜地出现了一大批口碑与市场双赢的佳作,从以多角度展现平民喜怒哀乐的电视剧《媳妇的美好时代》、《温州一家人》、《我的青春谁做主》,到适合少年儿童欣赏趣味的动画片《小狐狸发明记》、《熊出没》;从把普通百姓作为叙事主角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我的抗战》,再到为“草根”提供实现梦想舞台的综艺节目《中国达人秀》、《中国好声音》,这些作品虽然类型不同、题材多样、风格各异,但都有一种根本性的创作理念深植其中、流淌其间,那便是“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自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创作的动力源泉。

  70年前,毛泽东同志发表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鲜明地提出:“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文化发展的根本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人民大众共建共享的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根本方向和最终目的,就是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电视艺术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艺术的发展动力来自于人民,电视艺术的创新探索要依靠人民,电视艺术的生命力、聚焦点、着力点在人民之中。

  1958年中国电视诞生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电视艺术秉持着“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创新类型,提升品质,逐步成为百姓精神文化生活的“主餐”。正是在这一过程中,电视艺术成就了自身的繁荣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文艺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一系列成就的取得,生动地验证了“以人民为中心”方向的正确性。人民需要电视艺术,电视艺术更离不开人民。历史已经反复证明,电视艺术发展的根本要求就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由人民评判、为人民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就意味着创作主体与表现客体的辩证统一,意味着人民性标准和艺术性标准的统一,意味着把“人民是电视艺术欣赏的主体,是作品的最终评判者,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需要切实保障”奉为圭臬。面对亿万人民正在进行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面对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不断变化的、复杂多元的精神文化需求,电视艺术工作者必须心系人民、服务人民,忠实代表人民,满腔热情地投身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站在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和最高利益上,用更高、更集中、更强烈、更理想的审美创意传达人民的心声,反映人民的意愿,讴歌人民的精神风貌,牢固树立“舍弃小我、融入大我”的文艺创作观,到生活的矿藏中去发现、提炼和创造美。只有生活到位、情感到位才能作品到位,才有可能创作出为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真心满意和真情欢迎的力作。

  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是电视艺术的重要使命。但是,“满足”并不是一味地、无度地、不加选择地俯就观众趣味,“满足”不等于媚俗,更不是迎合部分观众不文雅甚至低俗的欣赏趣味。否则,将给人民群众的精神健康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虽可能产生一时吸引眼球的轰动效应,但会致使作品“口味”越来越重,品味越来越低,乃至对整个社会的文化生态造成污染。因此,电视艺术创作不仅要以百姓为表现对象、服务对象,实现与观众的深度交流、合作、互动,还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上进行价值引导、文化熏陶,彰显世道人心,警示价值观念失衡、失范,“昭德抑违,临照大众”。

  文艺作品的引领作用不应是僵化的、苍白的、呆板的,而应是生动的、艺术的、灌注生命意识与充盈真情实感的。优秀的电视艺术作品,往往能够运用打动人心的艺术方式,对人们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新困惑、新迷惘、新疑虑、新纠结进行敏锐捕捉、客观梳理、用心关照、理性回应,从个体到整体、从历史到当下、从物质到精神地实现思想范本的形象表达;上乘的电视艺术创作,往往能够通过难以忘怀的人物、津津乐道的情节、雅俗共赏的形式,在赏心悦目、引人入胜、赢得观众精神愉悦与心理认同的同时,标示时代的精神与风尚,解读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的内涵,成为展现时代价值指标的生动示范;文化内涵饱满的节目,往往能够在创作生产上探求不同生活背景下各类人的丰富内心世界,充满生活质感地表现对美好人性、情感和理想的追求,为当代人的世界观、生命观、道德观、家庭观、爱情观、友情观、教育观、创业观、择业观等的探索提供鲜活的认知资源;富有哲思启迪的作品,往往能够敏锐捕捉具有典型意义的生活原型,将生动的社会生活融入生动的艺术创作,让作品中的感人瞬间激起人们生活的联想,丰富伦理感知,契合内心期待,引发情感共鸣,艺术地呈现社会生活中的常识高下、常情冷暖、常德好恶,从而达到凝聚社会共识、疏导社会心理、示范观念更新的社会效果。

  中国电视艺术在近一段时期的发展成就乃至几十年以来所取得的累累硕果告诉我们,只有把满足需求、服务百姓与引领观赏、培育品味和谐统一、交融互促,中国电视艺术才会不断向前、走向辉煌,才是真正坚持了“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发展方向,真正秉持了“人民至上”的创作原则,才能更加持续健康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基固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历史观、艺术观

  舆论导向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导向错误,误党误国误民。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各种方式熔铸到艺术创作中,常常使电视艺术作品凸显出民族情怀、社会责任、道德光彩与文化品性。以《长征》、《解放》、《五星红旗迎风飘扬》、《毛岸英》等为代表的一批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融汇爱国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与人文元素,将中国革命史演绎成充满感动的精彩故事,令观众在审美体验中共同领略中华民族集体记忆与精神历程中的华彩篇章;以《“感动中国”颁奖盛典》、《梦想合唱团》、《中国梦想秀》、《星光大道》等为代表的一批电视综艺节目把社会责任、公益梦想和民生理念结合起来,既表现普通百姓的鲜明个性,又将个人情感、个人行为融入到社会大爱中,向观众呈现出一个个彰显真、善、美的感人瞬间;以《复兴之路》、《旗帜》、《超级工程》、《南海一号》、《教育能改变吗》、《与气候一起变化》等为代表的一批纪录片或带领观众重温共和国一路走来的艰辛历程,或真实再现现实问题与底层百姓的生活困境,或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表现自然与环境危机。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些作品正是具备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脉和气质,才在众多的电视艺术作品中脱颖而出、神采奕奕,同时也让整体电视艺术创作具有了思想深度与精神高度。

  而在一段时间里出现的某些“唯收视率”倾向,“娱乐至死”思想导致的低俗、媚俗、庸俗现象,西方“后现代解构思潮”引发的消解崇高、解构经典、游戏历史的苗头,等等,则从反面印证了“导向立本”原则对于电视艺术创作生产的极端必要性和重要性。

  尤其在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社会思想文化的多元性、开放性,在带来思想文化活跃的同时,也构成舆论环境的日趋复杂,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不断增强,思想混沌、精神迷茫与道德滑坡屡有显现。放眼未来,在信息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全媒体网络带来不同思想的碰撞与交融,文化的交流与交锋将会更加频繁。

  面对新的历史特点,我们在迎接困难与挑战中,必须自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元文化格局,坚持用正确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回应社会思潮流变,为新世纪改革开放、民族复兴凝聚精神、统一思想,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工作的崇高使命和重要任务。其中,电视艺术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责任。作为当今覆盖面最广泛、表现形式最多样、社会影响力最大的媒体艺术样态,电视艺术始终要坚定不移地把“导向立本”当作生存发展最硬的道理、最根本的基石。人类文化的发展历史表明,任何成为经典的文艺作品都凝聚着深厚的民族精神、文化品格和时代风尚,从而深深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一切优秀的文化艺术创造都反映时代先进思想的要求,激发人民群众深刻的心灵呼唤。每一位电视艺术工作者都要用自觉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重要任务,用优秀作品的策划、打造与传播,使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在创作实践中,电视艺术工作者要将正确的价值观、历史观、艺术观融入到创作中,就要努力寻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价值观念、道德准则、审美要求与人民情感世界的契合点。善于在各种电视艺术形式中使反映时代主旋律、振奋民族精神、凝聚社会力量、激励人民奋进的思想取向通达群众,入脑入心。自觉摈弃颠覆传统、解构历史的错误思潮,通过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有机结合,形象地反映历史事件、生动地塑造历史人物、深刻地揭示历史真谛,把正确的历史观、英雄观、义利观、荣辱观、民本观,艺术地呈现出来,文以载道,以文化人;通过生动感人的艺术形式、丰富多样的现实题材、鲜明生动的当代形象和有效的传播形式来彰显时代精神的内涵,让人们在美的享受中得到心灵陶冶、受到智慧启迪,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感召力和影响力;通过精心打磨创作与制作的品质、品味和品格,坚持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道德坐标和良心守望,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引领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通过正视现实,聚焦时代热点,反映人民心声,用声画并茂、直观传神的传播优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支撑、道德基础,自觉发挥时代前进助推器的作用。

  弘扬时代“主旋律”,一方面要遵循审美规律地表达主旋律,以丰富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个性化的创造,用生动而不是机械的,群众喜闻乐见而不是空洞生硬说教的艺术形式,让主旋律作品寓教于乐、寓美于乐,努力创作既符合民众希望、昭示国家未来、引领时代风尚,又能走进大众、占领市场的优秀作品;另一方面要用多姿多彩的手法展现主旋律,不断研究大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特点、新趋势、新需求,维护积极昂扬向上、健康有益无害的文化生态,让多样化的电视艺术形式满足多层次电视观众的文化选择权。

三、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不忘本来,借鉴外来,着眼未来

  伴随改革开放中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当下中国的社会思想意识日益复杂多样多变。而这一切必然反映到文化表达之中。一元与多元、传统与现代、先进与落后、本土与外来、民族与全球的相互交织与渗透成为当下中国文化艺术思维的背景特征。

  创作思维的变化必然体现在各种文艺作品中。比如,由于主创者价值观、历史观、道德观上的混乱,个别作品不仅出现价值取向的飘移,甚至直接传递消极的价值立场,用阐述个体生命价值的立场贬损对生命理想的追求,沦为拜金、拜权、拜星、拜贵的传声筒。比如,个别作品将充满偶然性冲突生活的表现等同于现实主义,将娱乐等同于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将崇高视为脱离生活,把人的欲望直接等同于人性,乃至以表现人性为借口触及道德底线;比如,个别创作者在价值相对主义和多元化的社会思潮冲击下,以耻于言利、耻言物质生活享受和感官愉悦已成为历史过去式为借口,来躲避崇高、嘲笑神圣、摒弃尊严;再比如,某些创作者以突出作品特色、体现个人风格为由,把自我意识张扬与社会责任相对立,从而与道德伦理、公共利益、法律规范相背离。凡此种种,都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社会和谐文化的构建相背离。回顾近年来的电视艺术创作,上述现象或多或少地反映到其中。

  对于电视艺术创作文化生态的纷繁与复杂、挑战与压力,广大电视艺术工作者需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洞察力与感知力,在各种各样的迷惑与纷扰中站稳脚跟,更有效地用先进文化引领社会思潮,更有质量地保障好人民文化权益,更快更好地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用高度的文化自觉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不忘本来、借鉴外来、着眼未来”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着力点。电视艺术的独特创作与传播特征,要求它要更加自觉地尊重历史,继承传统,立足脚下,着眼全球,不断优化未来发展的“前瞻”意识与“站位”设想。不仅应当将丰富的革命历史文化作为电视艺术创作的宝贵资源,而且需要百倍珍惜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的文脉传承,礼敬自豪地对待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守护民族文化的瑰宝,传承电视艺术的精粹,精心萃取深厚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不仅应当以开放包容的胸怀吸取与借鉴一切人类文明优秀成果,不断提高甄别、判断和转化再造能力,辨证取舍,兼收并蓄,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汇天下之精华,扬独家之优势。而且需要注意历史虚无主义、后现代解构主义等当代西方思潮正纷繁错落地摆在文艺创作者和批评者面前,切不可被这些斑驳芜杂的学说、理论蒙蔽了双眼,搅乱了思维,迷失了方向,而应当保持清醒的判断力,在吸收其合理成分的同时,更加注重在民族传统文化中寻根理脉、汲取营养,同时将外来思潮中的那些不符合国情的有害元素进行剥离,在文化交流中,正确把握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外来、民族与全球、先进与落后的关系。

  当代中国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新的征程迈进,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广泛而深刻,它不仅是民族团结、社会和睦、人心凝聚的精神纽带与力量支撑,而且是提高民族素质、愉悦大众身心、陶冶百姓情操、满足民生幸福、实现精神归依的社会进步目标。电视传播是我国当代文化建设的关键领域,因此,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在电视实践中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壮大主流文化,传承民族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增强文化安全,提升品格境界,引领文化选择,保障文化权益,是中国电视人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和文化责任。

四、坚持创新追求,营造创新环境,推动电视艺术可持续发展

  一部中国电视艺术的发展史,就是一曲中国电视人探索创新的思想解放之歌。从形式到内容,从题材到体裁,电视艺术通过各种传统艺术的电视化呈现、艺术手法与电视制作的多元融合、学习借鉴国外电视创作的先进经验以及各种节目内容形式的自主创新等等,不断刷新电视荧屏的纪录,也不断构筑着中国电视艺术的独特审美吸引力、艺术感染力与文化影响力。创新早已成为中国电视艺术繁荣发展的本质属性和显著特征。

  近年来,我国电视艺术持续加大创新力度,成果斐然。从电视剧的类型杂糅、风格混搭,到综艺节目的海外模式引进、本土化改造;从纪录片对于新型创作理念、表现手法的不断尝试,到动画片对于民族文化的多维开掘;从积极而广泛地将高新技术运用于创作中,到主动利用新媒体拓展传播平台、拓宽传播渠道……电视艺术工作者在多方面、多领域的创新求变,使得电视荧屏焕发出夺目光彩与勃勃生机。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的市场化不仅带来媒体与创作主体作为经济实体要在多变市场求发展的新特征,而且带来消费主体的个体意识、平等意识、自由意识的觉醒,受众的表达权、参与权与知情权的活跃。现实生活中观赏主体存在的多元化决定了价值选择多元化的客观必然性以及文化多元表达诉求的客观必然性。面对种种诉求、种种难题,电视艺术从业者在创新中如何保持头脑清醒、回应时代召唤,显得十分重要。

  电视艺术寻求创新的实践过程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在引进海外节目模式的热潮中,我们既要秉持虚怀若谷的态度正视与海外同行的差距,又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吸收引进,杜绝抄袭、克隆、“山寨”现象;既要警醒地洞察到西方价值观、文化观与我国的不相适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又要在引入之后开动脑筋进行本土再造,实现“中国式生长”,同时切不可形成对国外引进的盲目膜拜和路径依赖,而要坚定不移地增强本土原创能力、提升自主创新水平。在表现历史题材、传承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我们既要以正确的历史观描摹史实,又要具备当代意识、关照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探索“古为今用”的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新渠道,创新性地找寻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命脉与当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氛围营造、民族气质勃兴的结合点、交汇点与共鸣点。在探索不同门类的电视艺术的多元表达方式中,我们既要充分尊重传统表现形式与创作手法,又要在“情景再现”、“情节介入”等种种新型理念里找寻合理性元素,更好地彰显不同电视艺术门类的本质属性、文化特质和社会功能。真正优秀的电视艺术创新,既要有文化内容,又应有文化精神,“风成化习,果行育德”。它可以成就社会的文化认同,让和谐的、健康的文化品质深入人心,积淀大众共同的文化价值;可以融合社会的民族认同,让自豪而丰饶的民族文化艺术镕铸共同的文化理想,彰显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的魅力;更可以凝聚社会的国家认同,让基于各族群多样化文化又超越其上的国家信念得以提升。

  电视艺术若要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参天巨木,在其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对旁逸斜枝的剪除就成为必然。电视艺术创新中的一些倾向与苗头特别值得我们理性思考和有效应对:对于由片面、短视等不良思维方式带来的低俗化、雷同化、同质化倾向,我们需要坚决秉持科学发展的理念,辩证处理多方关系,坚定不移地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健康发展道路;对于“重数轻质”的粗放型思维和“娱乐一边倒”的畸形发展态势,我们需要自觉遵循艺术发展规律,树立“锻造精品、以质取胜”的理念,积极探索节目创意创新与播出编排创新的内在关系,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传播失衡;对于“感官至上”、“技术崇拜”的创作偏向,我们需要理性坚守技术为内容服务的创作原则,适度、合理地利用高新科技手段,使声、光、电元素有效延展视听审美效果,而不是淹没、冲击内容表达;对于忽视电视艺术生态发展新格局的片面性观念,我们需要积极营造有利于电视艺术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大力促进电视文艺节目的数字化、网络化,坚持走多媒体综合集成发展道路,加快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动融合,形成有利于电视艺术创新发展的健康的传播环境。

  良好的社会生态,是电视艺术创新的前提和基础。环境的优化有赖于电视文艺理论、评论的积极健康发展。优秀的电视文艺批评,应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评判标准,坚持正面引导、深度引导、有效引导,不断增强评论的针对性、说服力与公信力,从而为电视艺术创新在道路方向上保驾护航;应帮助观众更好地体味电视艺术精品力作思想之深邃、艺术之精魅,使优秀作品拥有更大的受众面和更高的美誉度,为电视艺术创新建立更加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能在重视电视文艺基础理论与方法论建设的同时,致力于建构独立的批评话语,不断提升批评的实践性与专业性,为电视艺术创新提供智慧能量与路径参考;会自觉摒弃原则性差、广告味浓,友情褒扬多、直言批评少等不良风气,让电视艺术创新最大程度地摆脱负面干扰。事实证明,电视文艺理论、评论越来越成为推动电视艺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创新,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民族进步的不竭源泉。不论是科技还是文化、不论是市场活动还是制度建设、不论是思想观念还是艺术实践,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为国家腾飞、民族进步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繁荣的大格局中,电视艺术既是最富于创新活力的文化样态,也是一门需要不断以创新来创造发展空间、实现自我社会功能的艺术类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更加复杂的国内外文化生态和更加激烈的媒体竞争,电视艺术的创新探索亟待深化,创新意识亟须增强。无论是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步伐,还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无论是在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中赢得主动,还是为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新的贡献,电视艺术都需要把创新当作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品格,大力推进创新探索。

  (作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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