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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乔布斯》《中国合伙人》区别在哪?

作者:郭松民 来源:作者博客

  《乔布斯》VS《中国合伙人》:区别在哪?

  ★郭松民

  苹果教父史蒂夫·乔布斯驾鹤西去已经快两年了。乔布斯身后,苹果顿失灵魂,iPhone 5S和iPhone 5C推出后,市场反馈大不如前,苹果股价在5个交易日内就暴跌10%,损失相当于两个诺基亚总市值。果粉们举起了写有“No jobs,No iphone”、“乔布斯至今未瞑目”、“苹果已死”字样的标语牌在各地的苹果旗舰店前抗议。在这种氛围中,人们倍加怀念天纵英才的乔帮主。而电影《乔布斯》正好在这个时候上映,算是满足了果粉的心理需求。影片将乔布斯在ipod之前的经历讲述了一遍,有点像流水账,缺乏真正的高潮和激情,但也不失为两个小时内了解乔布斯的一个好素材。

  《乔布斯》的开端颇为讲究。导演用追拍的方式,跟随着乔布斯的视线和脚步,走进ipod发布会现场,俯瞰着台下欢呼的人群,仿佛他是一位从天而降的弥赛亚。艾什顿·库彻扮演的乔布斯十分惊艳,非常像乔帮主本尊。然而在一个惊艳的开端之后,后面就有点平铺直抒了。故事回到了1974年,大学退学后的乔布斯光着脚丫依然徘徊在校园里,他和友人沃兹(乔什·盖德饰)共同创建了苹果电脑。然而随着苹果的成功,乔布斯和董事会的矛盾无法调和,愤而请辞。影片对他另立山头,创立NEXT的经历一笔带过,直接过渡到1997年,在“还有90天苹果公司就要破产”的阴影中,乔布斯重回苹果君临天下。最后片尾走字幕时有和本人对比的照片,就像《逃离德黑兰》一样。

  不过,虽然电影在叙事上可以说是平常,但有赖库彻的出色演技,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把乔布斯的偏激、疯狂、固执、冷静、不顾一切、毅然决然的性格特征比较传神地表现出来了。在影片中,乔布斯专注于自己开发新电脑的思路,对自己努力的一切有着近乎宗教式的狂热,他执着于冒险,疯狂开拓,粗暴对待研发人员,无情扫除一切在他看来对他构成障碍的人。用影片最后乔布斯给苹果广告配音的话就是:“献给疯狂的人、不合群的人、反叛的人、制造麻烦的人,那些方形孔里的圆形钉子们……那些看待事物与众不同的人们,他们不喜欢规则,他们厌恶墨守成规。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神话或者妖魔化他们,但你就是不能无视他们,因为他们能够改变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就算别人把他们当做疯子,我们看到的是天才。因为只有那些足够疯狂到相信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是真正改变世界的人。”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乔布斯广为人知的名言。现在看来这句话多少有点浮夸,不错,乔布斯开创了PC电脑的新潮,重新定义了手机,凭空创造出了平板电脑这么个东西……从企业和消费的角度来看,这些都是了不起的成就,但如果说这就叫改变世界,仍然相当勉强,世界没有因此而改变,但的确因此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或者有趣好玩了。

  不过,无论如何,在一个缺乏英雄的时代,乔布斯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商业英雄或者叫企业英雄,而支撑他取得如此成就的主要心理动力,应该就是这种“改变世界”的冲动或者自信,这驱使他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永不安宁,只有在不断进行的创新活动中才能让自己获得稍许平静。

  看《乔布斯》,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合伙人》。有趣的是,网上曾有人将乔布斯创立苹果的成功之路与俞敏洪等人创立新东方的成功之路做了对比,编成故事的情节居然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中国合伙人》的原型们显然也自认就是中国的乔布斯,比如在艾什顿·库彻来华宣传《乔布斯》时,徐小平、王强就和他进行了公开对话,意在让公众分享“中美合伙人”的成功经验。但在我看来,把新东方比作中国的苹果,或者任何有意无意的类似联想,其实都是一种“高级黑”。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乔布斯一直在梦想着改变世界,而“中国合伙人”却只想赚钱,不想改变世界,他们只是想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在《乔布斯》和《中国合伙人》中,两位男主角都很传神地表现了他们的不同:库彻饰演的乔布斯,眼神一直锐利而自信,而黄晓明饰演的成东青,眼睛里却始终充满了犹豫和躲闪。

  虽然同样是赚了大钱,但苹果和新东方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乔布斯和苹果公司靠着创意、技术、“科技和艺术的结合”开发出了高科技产品独步天下,而新东方,正如在《中国合伙人》中所充分展示的那样,却只是利用人们对美国幻想赚钱而已,他们甚至连民国时代教育家“教育救国”的理念都没有。如果说乔布斯的所获得的巨大财富是他“改变世界”努力的衍生品的话,那么对“中国合伙人”来说,钱就是目的本身。在《中国合伙人》中,成东青和王阳在赚取了“第一桶金”后,把成捆的百元大钞抛向空中,然后伸开双臂沐浴在纷纷落下的“钱雨”中,如痴如狂地高呼“我有钱了!”我们很难想象乔布斯也会这样,能让他如痴如狂的,更可能是一个“完美的”电脑或iphone。

  笔者晚上在中关村散步,举头望见新东方霸气的总部大楼和大楼顶端在夜空中闪耀的霓虹灯,不由得苦笑:这样一个带有明显的买办性、依附性,并且一点也不“科技”的企业占据着中国最著名的高科技园区的中心位置,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但又何尝不是一种真实的写照呢?

  美国的成功偶像是立志“改变世界”的乔布斯,中国的成功偶像是“只想改变自己”的成东青(或者说是俞敏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别?原因我们可以找出很多,但背后深层次的因素,恐怕还是一个文化自信问题。就中国的具体情况而言,伴随着文革的失败,1980年代甫一打开国门,面对西方令人眼花缭乱的消费社会,中国的知识、文化精英在精神上陷入了严重的失败主义情绪,并直接导致了对中华文明本身的怀疑。诚如当年风靡一时的《河殇》所断言的那样:“黄色文明”不行了,变身为“蓝色文明”才有出路。“中国至少要当300年殖民地才有希望”之类疯疯癫癫、自轻自贱的“论断”虽然在官方话语里受到屏蔽,但却在许多知识、文化精英的内心深处却获得了共鸣。建国后激励了整整一代人的“胸怀祖国,放眼世界”、“解放全人类”的口号,在主流话语中受到无情的嘲笑,不少中国人,尤其是知识精英相当自然地认为,改变世界与自己无关,甚至改变世界的想法本身就是一种愚妄,中国需要改变的仅仅是自己。

  在《中国合伙人》中,“不想改变世界,只想改变自己”的主题反复出现,谢晓骏在纽约谈判时为了获得美方的认同,推心置腹地说:“中国在改变,但是你们一直没变”。由于缺乏自信,所以“中国合伙人”们感到,他们在中国获得的成功并不能算是成功,只有获得美国的认证,才能算是一种真正的成功。诚如孟晓骏所言:“只有我们站在纽约证交所挥槌的那一刻,他们才能真正看到你,认可你,尊重你。”“中国合伙人”成功后,成东青所作的最让他们自己感动的一件事,就是向曾经蔑视过孟晓骏的美国实验室捐一大笔钱,条件是这个实验室改名为“孟晓骏实验室”。那一刻,孟晓骏的眼睛里满是泪水,王阳和成东青的脸上则写满了欣慰。

  这里的逻辑非常简单:由于中国人不配改变世界,那么对中国人来说,赚钱就是唯一可行的选择。然而对乔布斯来说,赚钱根本不是目标,“改变世界”才是目标。实际上,1980年苹果刚一上市,25岁的乔布斯就已经是亿万身家了,钱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但到2007年,他还是拖着病体,推出划时代的iPhone,彻底改变了智能手机行业。尽管乔布斯出身寒微,是个私生子,有一半阿拉伯血统,但美国那种自命“山巅之城”,“负有拯救人类责任”的文化自信,却使他毫无自卑心理,可以大言不惭“改变世界”。乔布斯正是美国文化的产儿,在一定意义上说,乔布斯之成为乔布斯,有偶然性,但美国之出现乔布斯,却有必然性。而中国如果不能清算1980年代以来形成的自认文化低劣的意识,却只能产生“中国合伙人”,甚至赚了钱也仍然没有自信,只能到美国人那里去买一个认同。不解决文化自信的问题,中美之间的差距将很可能被锁定在《乔布斯》和《中国合伙人》的差距上。

  现在我们可以看的很清楚,中国在1980年代再次陷入失败主义情绪,其实是当时的知识精英对中国近现代历史、乃至世界近现代历史误读的结果,东西方文化是两种有着很大区别的文化,但绝不是有着根本优劣、高下之分的文化。

  重建的中国文化自信,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文化界的积极努力。但遗憾的是,中国文化精英们的思想,似乎还停留在1980年代。比如陈可辛拍《中国合伙人》,主角们把赚钱及获得美国认同视为人生最高追求,这未尝不是当年一种普遍存在的真实的社会心理,但陈可辛完全从欣赏、赞美的角度再现这一切,就暴露了他认知的局限性,乃至僵化——中国现代化的巨大成就以及中国思想界的最新成果,完全没有纳入他的视野。而《中国合伙人》成为金鸡、百花奖的最大赢家则表明,文化失败主义情绪仍然占据着文化界的主流,这使我们对重建中国的文化自信,就更不能轻易乐观了。

●作者为《国企》杂志社研究部主任,著有《电影的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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