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砚香与“红色背篓”的故事
卢卓君
背篓精神的诞生地·分销店
一尺布、一斤盐、一瓶酒、一根针、锄头扁担、化肥农药……无不与供销合作社的三尺柜台有关。正是供销社的存在,方便了群众的生活所需,促进了当时商业的发展。
而我们这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北京市原房山县周口店供销社的一个分销店,也是原黄山店公社范围唯一的一家分销店。黄山店公社地处群峰环抱的山沟沟里,地势北高南低,崇山叠嶂,沟谷纵横,大的沟壑就有32条之多。全公社540多户,2800多口人,分散居住在山沟山腰的50多个行政或自然村中。这些村远
离分销店,有的远达十几公里,交通很不方便。赶上农忙时节,社员都吃住在山上搞生产。
共产党员王砚香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能够让社员们在不耽误生产的前提下,使生产、生活物资得到及时的补充,他主动请缨,身背篓子,装满三四十公斤重的物资攀山越岭,送货上山,使许多群众能够在自己的家门口买到日用品和交售零星的农副产品。在他的坚持和带动下,全社的同志也加入到了全力支持山区农业生产的队伍中。群众们亲切的把他们称之为“篓子商店”。
1958年后,这个分销店一直被评为北京市供销社先进集体,1964年被评为北京市五好先进集体。1965年6月,中共北京市委向全市发出了关于号召学习“背篓商店”的通知;同年6月12日,中共中央华北局转发了这个通知。6月15日,《北京日报》发表了题为《充满革命精神的“背篓商店”》的长篇通讯,详细报道了“背篓商店”的先进事迹;同年8月,北京出版社将《北京日报》的这篇通讯印成小册子在全国发行。这个分销店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王砚香同志也成为了全国著名商业劳动模范,对全市乃至全国都起到了极大的典型带动作用。
就是这样的一个篓子,靠着人的双脚和拐杖的年代,凭着一股“人定胜天”的坚持与干劲,分销社的共产党员给山区群众带来了脱贫致富的希望。
背篓的力量
黄山店公社山多地少且地力薄,粮食不能自给。分销店坚决支持生产队夺取粮食丰产,帮助他们实现丰收的愿望,总是及时地把农具、农药送到生产第一线。1964年夏,长流水大队70亩谷子生了粘虫,生产队晚上打电话告诉“背篓商店”,第二天早晨天刚亮,分销店的职工就把灭虫用的六六六粉、喷雾器、喷粉器送到了。他们先后3次送农药、喷雾器,帮助生产队迅速消灭了虫害,收获时谷子亩产量达到150多公斤。社员们说:“这要搁在解放前,别说谷子,连谷草也没有了,还是社会主义好。”
黄山店的山沟里是一片果树林,有柿子、核桃、杏儿等品种,占黄山店公社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分销店把支援当地发展林果生产当作一项重要任务。他们经常提前准备好手锯、剪枝剪刀、喷雾器零件、农药等物资,一旦发生虫害就及时送货到队、到林。有一次他们送货回来,发现下寺大队一颗核桃树落下的叶子上有毛毛虫,就及时通知下寺大队对核桃树进行了普遍检查,喷洒了农药。分销店还帮助每个生产队储存了一部分农药,发生虫害后随时可以施用。群众反映:过去是虫子等药,现在是药等虫子。
分销店还主动为生产队出主意、当参谋,帮助生产队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济以增加收入。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经济逐步好转,这个地区的群众由原来烧山柴改烧煤炭,这样一来,砍毛梢子的少了,荆条产量也随之减少,编织水果筐还要由外地调入荆条。群众说:“荆条是越割越多,不割就长得少了。”但是,要增加荆条生产量,必须解决毛稍子的出路问题。分销店的同志们积极寻找销路,1964年冬季发动生产队收割毛梢子,一部分卖给煤矿,一部分由队里留下熏肥,并且选择荆条资源多的山谷,建立了200多亩荆条生产基地。1964年柿子丰收,分销店组织生产大队编织篓筐2000多个,保证了柿子的包装质量,还增加收入3400多元。
这个地区出产花椒。花椒的季节性很强,晾晒得好,籽脱得净,质量就好。有一次长流水大队交售了50多公斤花椒,色泽很好,就是籽太多了。如果按一九椒(就是含籽10%)收购,国家吃亏,如果按二八椒收购,生产队不满意。分销店不是从价格上死“卡”,而是组织职工帮助加工,簸出了10多公斤花椒籽。花椒卖了一级价,生产队还把花椒籽榨成油分给社员,既保证了国家利益,也照顾了群众的利益。
百姓之福
上山下山,又购又销,社员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一些东西,分销店职工都用背篓送上山去,群众出卖的零星荆条、药材、鸡蛋、皮张和头发等废品,包括重量在50公斤以上的生猪都在家门口收购背下山来。他们说:艰苦的路我们不走群众就得走;我们一个人走一趟,就省得群众人人都走一趟。
通过背篓上山,分销店职工看到和听到了群众生活中的许多困难。他们看到群众上山背东西费衣服,就想办法采购垫肩供应社员;冬天社员整修梯田手指裂口,他们就把9分钱一盒的胶布送到地头;生产队拌和农药需要胶手套,他们就反应给基层社义务代买。1961年春,有35户社员响应公社党委的号召,上山定居以加强果树和畜牧生产的管理。分销店的职工也不辞辛苦经常送货上去。住在锯齿山上的社员许士海给生产队看管羊群,想买一口水缸,可是没有时间下山,分销店知道了这种情况,主动派两名职工轮流把一口近50公斤重的水缸背上山去。他们发现社员远道去理发很不方便,就供应理发用具,还抽时间给社员理发并且向社员传授理发技术。看到社员要走几十里地去焊补铁桶,他们就组织职工学习焊桶技术,上门为社员焊补水桶、铁壶。
为了便利群众,他们采取了“拆”、“数”、“裁”的销售方法。成盒成包的商品,可以拆零的就拆零供应;论斤论两的商品也数个供应。比如鞋眼,一分钱买两个;整张的纸裁成小张供应。一分钱的买卖,一天不管有几次、几十次他们都不嫌麻烦。对于只值一分钱的零星东西,比如一个弹壳、一小缕头发、一根兽骨他们都收。有一次王砚香到平塔窑生产队送货,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向奶奶要钱买铅笔,奶奶没有钱,王砚香问有什么废品可以卖,老奶奶在院子里找到几根羊骨头卖给了王砚香,换回了一支铅笔和一块橡皮,孩子高兴得欢蹦乱跳。
百姓赞誉
早在1957年,黄山店分销店响应上级号召,就有过零星送货活动。但是,比较经常地背篓上山还是从1958年开始。时年黄山店公社掀起了生产建设高潮,社员投入紧张的生产劳动。为了让社员节省下山买东西的时间,王砚香提议要经常背篓上山。但是有的职工顾虑重重,怕吃苦、怕寒碜、怕影响购销任务的完成。王砚香自己带头先干,他背了一篓商品来到长流水大队,受到了社员的热情欢迎,不到两个小时背篓里的东西差不多全卖完了。社员们一再叮咛:“砚香你以后要常来呀!”从这以后,分销店背篓送货上山就持续开展起来了。
不久,分销店里对背不背油盐酱醋等价值低、分量重的商品,以及要不要一年四季长期坚持下来等问题发生了争论。有的职工认为:背点价钱高的商品一趟卖几百元还值得,背价钱低的商品费劲不小,但卖钱不多不值得。后来大家在畅谈送货上山的体会中,逐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社会主义商业不能光围绕赚钱多少考虑,大买卖要做,小买卖也要做,只要对生产和群众有利,哪怕是一分钱的买卖也是有意义的。他们没有辜负山区人民的期待,终于把群众需要的背篓上山送货、购销结合的经营方式坚持了下来。
贵在经常,贵在坚持。山路难行,何况背篓上山负重几十公斤,往返十几公里。但是,重重困难都被分销店职工吃大苦、耐大劳的精神所克服。多年来店里职工几经变动,送货的背篓却一直没有放下,一年四季,不管烈日酷暑,不顾雨雪风寒,他们按照4条路线,每周外出三四次背上背下。尤其是到了1963年以后送货更勤了,除了挑选性比较强的商品以外,社员都可以在家门口买到日用商品,使居住在黄山店地区山上的群众购买和出售商品物资都不用下山,在家门口全都解决,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深受山区人民的欢迎和称赞,人们称他们是生产、生活的好后勤。群众说:“现在炕头变成柜台了!”据匡算,他们每年上山送货的销货额大约占分销店全年销货额的10%左右;收购的鸡、兔、蛋、药材等零星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除了在门市部收购的以外,其余有80%是他们从山上背下来的。他们这种全心全意为生产、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以及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精神,博得了山区群众的一致赞扬,被誉为“红色背篓”精神。
1965年,“背篓商店”成为北京市财贸战线的一面旗帜,北京电影制片厂以他们的先进事迹为素材,拍摄了电影故事片《红色背篓》。王砚香的名字以及分销店的“红色背篓精神”也由此而风靡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