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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命贵还是人命贵?可别重回那不拿人当人的旧社会啊!

作者:党人碑 来源:党人碑的熟人茶馆

狗命贵还是人命贵?可别重回那不拿人当人的旧社会啊!

党人碑

  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三月,朱棣收到一份举报信,信上说河南邓州的官牛得了牛瘟,大量死亡,有关部门就强迫租借过官牛的老百姓限期赔偿。群众被逼急了,只好卖儿卖女,来赔偿官牛。

  朱棣大怒,说:“孔子闻厩焚,问伤人否,不问马。盖为人贵于畜。今以人易牛,何其不仁哉?况畜牛本以为民,今乃毒民如此!”

  翻译过来就是说,“人贵于畜”是何等浅显的道理,也是中国文化人文精神的基础,怎么能反其道而行之,畜命大于人命?于是朱棣下旨,退还群众罚款,官方出钱赎回卖儿卖女的全部人口,还给本家,严惩相关责任人。所以狗命贵,还是人命贵,似乎不是个问题,毕竟狗只是个畜生。

可问题是,有些人总想把自家的狗,看得比别家的人,还要更金贵。这是些什么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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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王新刚恶犬伤人事件

“地主对佃户还有许多花样,如出鹰殡,出狗殡,带驴笼头等,无奇不有,难以尽述。”

  这是山东根据地,1946年1月《山东群众》第七期上的一段话,据说地主老爷都是行善积德的大善人,穷人软埋人家都是丧尽天良,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儿呢?

  一查史料,发现起码在山东,从清末到民国,从胶东半岛到鲁西南、鲁西北,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

  爱狗的朋友有的是,可您听说“出狗殡”,就是活人给死狗出殡的吗?

  山东有个蓬莱,熟悉近现代史的朋友都知道,吴佩孚的老家。蓬莱下面有个安香店村,当年有户人家,丈夫叫于振才,妻子叫阎季华。在旧社会,这是对苦命夫妻,丈夫是本地老实巴交的农民,妻子是从栖霞逃难过来的,夫妻日常租地主的地,种白菜,丈夫还得经常打短工,当个泥瓦匠,才够一家人吃上饭的。好歹维持着,好像还不错。

  可有天早起浇园子,发现白菜被啥东西给啃了,而且一连几个晚上都是如此。正要收获,白菜上市,才好还人家地主的租金,否则不是白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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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徽州宴老板娘恶犬伤人事件

  老于借了把土枪,晚上就去蹲守,倒要看看是啥玩意。一看是只狗,想着哪来的野狗,咋这么作践咱穷人,还让不让穷人活了?装上黑火药,一枪就把这条狗打死了,这可闯下了塌天大祸,因为这狗不是一般狗,是本地大地主吴道贤家的!

  吴家可不是一般人,家大业大,有的是势力。带着家丁,端着枪,上门就给于振才绳捆索绑,押到老吴家的“公堂”上了,先揍你一顿杀威棒,当地叫“红黑棍”。接着就问你:

“一是给狗偿命,一是带着锁链子当狗,给老爷家看门,道儿给你画好了,你选个路吧?”

  好说歹说,一家人哭哭啼啼一晚上,乡里乡亲也来了一大帮,都帮着说话,吴老爷您有好生之德,您在本地出了名的“吴大善人”,您最体谅佃户了……

  吴道贤这老地主才同意,让于振才给他家狗出殡,买口棺材,买块墓地,还要披麻戴孝,打幡摔盆,当亲爹一样供奉,这事儿才算了结。于振才倾家荡产,才出了狗殡,最后还差点,夫妻俩一狠心,把闺女卖了童养媳,换了二斗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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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被养狗人逼死的跳楼者

  就在闺女出门子前一夜,老于病死了,老于家要出人殡,却要棺材没棺材,要衣服没衣服,闺女大哭:

“爹死的屈呀!要衣裳没衣裳,要棺材没棺材,把我这双袜子给爹穿上吧?”

  说着就把出嫁穿的袜子脱下来,自己光着个脚,走到了婆家。

  无独有偶,两百公里外的荣成齐山村,不但有出狗殡的,还有块“民国二十三年七月立”的《遭祸冤狗碑记》。

  “民国二十三年”就是1934年,那年6月18日,讨过饭、当过雇工的陈竹青正在村外割草。五区区长张凤楷去石岛,路过齐山村,他的狗看到村外几条野狗打架,也参与进去。陈竹青割草割到这边,嫌狗碍事,呵斥了几声没啥效果,顺手就把镰刀甩过去,结果正中张凤楷那条狗,把狗打死了,其他狗就跑了。

  干完活,陈竹青等几名农民看到这条死狗没人要,就抬到同伴刘庆才家,剥皮煮肉给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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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祸冤狗碑记

  这下可闯了塌天大祸,张凤楷既是反动派的基层官吏,也是跺一脚震四方的恶霸地主,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一肩挑。打狗还得看主人,你们几个穷小子打了狗,还吃了狗,分明是蔑视张老爷,让体面人的不体面,那只好让你们好好吃吃苦头!

  张凤楷责令儿子张奇来办这事,张奇喊来狗腿子陈国桢,带着一帮狗腿子就围了陈竹青的家,扬言非要弄死陈竹青,拿人命赔狗命。

  幸好有人通风报信,陈竹青翻墙跑了,可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张奇等人闯进陈家,搜不到陈竹青,就把陈竹青的老父亲陈缉乾摁在地上,一顿暴打,然后绳捆索绑,要带回区公所,慢慢修理。张奇扬言:

“老狗,你知道打死我家的狗是要偿命的,今天你交出人来便罢,不然,我要灭你的九族!”

  村长还不错,赶紧说情,才免去抵命之祸,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们老陈家必须为我老张家的狗出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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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北方农村的出殡丧仪

  没办法,你不给张老爷家办得体面,人家就要你儿子的性命,断了你家的香火,所以年过七旬的陈缉乾一咬牙一跺脚,干脆把给自己准备的楸木棺材拿出来,重新油漆一遍,给张凤楷家的狗当棺材,用来成殓狗皮抱着的狗骨头,还盖上了陈家唯一一床被子。然后要求,必须在家里敬祖宗的地方,拿祖宗牌位改成狗的灵牌,停灵三日,披麻戴孝,磕头礼拜,烧香焚纸。

  出殡那天,陈缉乾为张凤楷家的狗行“孝子”之礼,除了全套孝服外,还要端着狗牌位,抱着哭丧棒,摔阴阳盆,足足折腾了一整天,才算按照张凤楷家的要求,完成葬仪,而且狗棺材就埋在老陈家的耕地里,不但你们给我天天看着,早清明、晚十月一,还有狗的忌日,你们老陈家都得上坟烧纸,磕头祭奠!

陈缉乾老人连挨打带受气,不久含冤而死。

  这还不算完,张凤楷父子还强迫其他几位吃了狗肉的村民,集资给他家的狗树碑,如果不然,统统羁押到区公所,啥时候照此办理,啥时候放人回家。

  如果您觉得这还不够侮辱人,日本鬼子和汉奸也这么干过,毕竟是东洋品种的,手段比土豪劣绅还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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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与狗

  1939年5、6月间,驻山东安丘的日军,在县城东二十五里外的担山村,修了炮楼,以宪兵班长麻田为小队长,带着一个班的鬼子和三十几个汉奸的警备队,在这里搞了个据点,叫“第二区区公所兼四乡镇办事处”。

老鬼子麻田坏得很,当地人说“麻田是鬼子兵中的坏中坏”。

  不但长得凶神恶煞,而且是真的恶鬼转世,杀人不眨眼,它抓到中国人,把眼一瞪,刀举头落,狰狞凶相使人不寒而栗。有一天某村村民向麻田报告(每村每天一报告),不知道哪句话惹火了这家伙,当场举刀砍下了那个人的头!

  老鬼子麻田还养了一条大狼狗,专门用来撕咬,甚至一口一口活啃中国人。修工事的民工稍有怠慢,就被它撕咬。后孟戈村的村长因为报告“匪情”,也就是通报八路军动向,说得磕磕绊绊,也被它咬死。董家套村的村民被它咬的时候,踢了一脚,就被活活啃噬。

  至于被日本畜生残忍杀害,喂了日本畜生的我八路军、游击队员和抗日干部和革命家属,那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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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与狗

  1944年夏天,不知道是担山村的老百姓,还是我游击队,下了毒饵,把这条日本畜生给毒死了。麻田大怒,汉奸刘杰三给它出主意,说:反正也抓不到凶手,不如借机“震慑人心”,我们当地有给狗出殡的传统,我们全套办理,吹鼓手、碑文、棺材都准备好,让所有区长、乡长和村长,都白布蒙头,来给太君的狗当孝子出殡,岂不妙哉?

  刘杰三带头打幡摔瓦盆,一身重孝,在日本畜生的灵位前三跪九叩。最可恨的,这群日本畜生、中国汉奸,还在墓前树的石碑上,刻了八个大字:

“皇军之犬 岳飞之墓”!

  这不但是侮辱中国人,人不如狗了,连咱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都一并侮辱了,您说可恨不可恨?

  好在这样的日子,已经成为了历史,上述提到的恶人中,除了日本鬼子麻田跑了,吴道贤、刘杰三和张凤楷、张奇父子,在抗战时期就被人民政府给清算镇压了。

  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不能忘记历史,不能让“人命不如狗命”的时代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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