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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之:“文艺”的杂感

作者:李旭之 来源:当代评话

“文艺”的杂感

李旭之

  又到一年秋,再过两个多月,一八年就过去了。在这个秋天里的国庆节,最轰动的热点新闻就数范冰冰被罚款八亿多元了。从崔永元爆料娱乐圈的偷逃税款问题以来,随着秋天也结出了第一个果子,这个果子显得有点大,除了常见的贪腐几个亿几十亿几百亿外,确认娱乐圈里第一个被查清的就是范冰冰的这个数了。一个艺人被罚八九亿,是能倒算出她挣到的肯定远高于罚款。如果一个艺人挣几十亿,它不过是个数字,但对普通人一则是天文数字了,二则几十万也会望尘莫及。

  当今有钱人已不在少数,巨富之人的财富已超出普通人想象,据说范冰冰为交罚款,几十套地出售自己的房产,房地产市场里,房子也如钱币一样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范冰冰这起娱乐圈的首例大案,已经带动了圈里明星、导演们在忙着补缴税款,忙着注销名下的公司,它同样也波及到了房地产市场,不恶意地猜测一下,可能“蝴蝶效应”会适时拿出来,如同山东一个县闹水灾能带动全国菜市场涨价一样吧。

  文艺圈里艺人们的高收入与他们对国家文化的贡献是极不相称的,是极端扭曲的。四十年前的文艺不提,只说这四十年来,首先是文艺界这个行业名称已集中蜕变成了娱乐圈。文艺者,文学艺术也,与艺术紧相连的文学,也已退化到了“文学,只是文学”的窄路上去,严重脱离现实生活,死了灵魂,丢了理想,扔了艺术,作家们只不过是靠“短平快”的方式仅仅用文字去换取金钱,有价值和影响的文学作品已极其罕见,随之伴生的艺术作品也是同样如此。中国的娱乐圈是从八十年代出现,从当初的港台明星为主角逐渐转换到大陆明星为主角,按照市场经济的概念,中国大陆终于建立了自己的娱乐工业,电影电视和演唱会晚会都是娱乐工业的加工厂。娱乐工业的建立,国内艺人也从人民的文艺工作者转变成了明星艺人,从为人民群众创作表演转到了对自己的名利双收,这一变化使得国内的文艺加速脱离现实,脱离群众,终于垄断般的变成了娱乐圈。

  在这个过程中,有些艺人不得不提及,如歌唱界的王菲,电视小品界的赵本山,影视界的巩俐、张艺谋,冯小刚,范冰冰。王菲虽大名鼎鼎,但至今不知道她的哪首歌是传唱的?王菲已经过气,她的那些歌早比她的过气不为人所知了,但她挣到的大钱确是真的。赵本山的小品在文艺界刚消停几年,之前的赵本山却是小品界里的王者,是中央电视台每年春节联欢晚会的台柱子,但是赵本山几十年的小品为中国贡献了什么?可能贡献最大的是名词“忽悠”,他的确忽悠了,忽悠得很得意,他不仅用猥琐丑陋阴暗的形象表演丑化了农民整个阶层,也同样丑化了中国的艺术,如同十九世纪的美国人在杂志上用拖着大辫子的小丑漫画形象丑化华人一样,如果不是上层干预,不知赵本山还会统治舞台多久?张艺谋和巩俐等的电影,从《红高粱》开始直到他们逐渐淡出,哪一部电影哪一个形象不是丑化自己的民族和文化,低贱地出卖展示本民族某些阴暗的东西,然而其中优秀的文化和高尚的价值,可曾有过演艺?

  这些低俗、媚俗、充满金钱味道的既无思想,也少美感,更无艺术性的作品,注定是走不出国界的,只能在国内充斥,与院线一起高价兜售,赚取那数不尽的财富。看似繁荣昌盛的市场,动辄宣称年产几千几万几十万部的产量,而真正能够留下来的有几个?无非都像些彩色的碎纸片一样四处飞散直到什么也看不到了为止。

  这些纯粹是为了娱乐人而娱乐人的作品,一面是作者、编剧、导演、演员、舞台、广告等大把地赚取着金钱,一面是普罗大众如痴如疯地为他们从自己可怜的收入里贡献着金钱,赚钱者不用为自己的作品负责,只为自己能挣到多少操心,献金者也从不知道自己的贡献是否值得,只为从众和满足感官刺激和肉体放松而甘心奉献。

  形态扭曲社会的形成,根源在于我们在文艺方向上出问题了。文艺,真的不只是文艺,对文艺,不能搞放任式,虽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但是必须清醒的是,文艺是意识形态最具影响力的领域,是最具方向引导性的一种政治工具,对文艺的发展方向、为什么人的问题、表现什么哲学观的问题,在文艺上最能向人们不动声色地但却很具力量性地主导社会的意识形态,“双百方针”也只有在正确方向上才能真的实现“双百”的繁荣,丢失方向简单化地“双百”,它只会是放纵,放纵的社会必然是杂乱的、形态扭曲的社会。

  文艺从来是意识形态斗争最为激烈的领域,古有焚书坑儒,独尊儒术,尊孔祭孔,大清文字狱,近有庚款建清华,禁周扬胡,后再有课本里放谁不放谁,砍谁增加谁,再再有网络时代的,是从来不带含糊的。

  据说范冰冰几天就足额缴纳了八九亿的款子,是高效又痛快,一则肯定不缺钱,没现金可以有多方大佬们的援助,也有卖房的变现,二则刑法的修改赶上逢时而用,不论多大的税罚,总之认罚就免了牢狱之灾,真真是符合“破财免灾”的古训,祖宗千年的传统不可丢啊。三则认罚了事,自此范爷还会是那个范爷。

  对范冰冰的处罚,总不缺怜香惜玉的,总有叫“范爷挺住”的。中国这个偌大的国度,范爷是从不缺乏拥趸,范丞丞为范爷发的一条化缘微博,一夜醒来便能有五百多万元的进账,我们普通人买菜都要敏感地计算着物价的高低。范爷会愁钱么?不愁钱的他们,为何还要逃税呢?这是不需回答的,今天谁会相信“先富带后富”呢?范冰冰可能不是最恶的,她比那些在中国挣钱还偷逃税的外籍华人明星们好多了,更比那些在中国当官捞钱而举家入籍外国的强多了。也无需为叫“范爷挺住”而烦恼哀伤,社会总会复杂多样,鲁迅不也曾痛心“也有叫不醒的青年”么,还有“将傻子赶走”了的一群群奴才么?

  鲁迅讲“娜拉出走之后”,现在也需得问问“罚款交了之后”,再扩及贪腐款“罚没之后”呢?假如就此打住,则他们不过是些倒霉蛋而已,而我们大众不过还继续做着一群群伸直了脖子看的看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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